體檢人選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標準按湖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傳染病和精神病史檢查為必檢項目。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示期內提出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應聘者需提交《茶陵縣招聘教師政審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并按時提交)。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茶陵縣教育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招聘領導小組審定。
九、聘用
1、凡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由縣教育局與被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承諾在本縣服務5年以上(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要求離開縣教育系統者,須履行聘用合同規定的責任,方可按程序辦理有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簽訂就業協議書和聘用合同、辦理提檔審查手續,凡因個人原因未按時簽訂就業協議書與聘用合同、未辦理提檔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2、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職業中專教師按規定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方可按期轉正定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紀律監督
1、嚴格招聘程序。充分認識做好教師招聘工作的重要性,程序嚴格規范,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堅持原則,保證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嚴把各個環節的入口關。
2、嚴格招聘紀律。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對教師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嚴明紀律,嚴格執紀。應聘人員需誠信參與考試錄用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堅持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招聘事項時,與應聘人員涉及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應當按規定實行回避。
政策咨詢電話:0731-25245310,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縣教育局紀監室18229130615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市糾風辦:0731-28680178
特此公告
附件:1、茶陵縣2015年招聘農村小學、幼兒園教師計劃及崗位條件;
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茶陵縣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