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自 貢 市 沿 灘 區 教 育 局
關于2015年沿灘第二小學校公開考試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沿灘區中小學教師調配管理規定》(自沿委辦〔2014〕23號)的規定,報經沿灘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區內、外學校考試招聘教師充實沿灘第二小學校教師隊伍。現將公開考試招聘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小學語文6個、數學5個、體育2個、書法1個,共14個。
二、招聘對象
沿灘區內、外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事業,關愛學生,責任心強,具有較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
(二)大專及以上學歷。男性年齡45周歲及以下,女性年齡40周歲及以下(截止2015年8月31日)。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近3年須從事小學相應崗位教學工作。區內教師須在現工作單位服務期滿3周年(含試用期)及以上。
(二)報考教師(書法教師除外)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2.縣(區)級及以上名教師;
3.縣(區)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
4.縣(區)級及以上“優秀教師”或“優秀教育工作者”;
5.縣(區)級及以上優質課一等獎獲得者;
6.連續三年年度考核為“優秀”。
(三)報考書法教師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且近3年及以上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參加市級書法課教學比賽獲一等獎。
2.書法作品參加由書法家協會、書法教育專委會或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書法作品比賽獲市一等獎、省二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3.書法論文參加由書法家協會、書法教育專委會或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書法論文評比獲市一等獎、省二等獎或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4.書法論文在由書法家協會、書法教育專委會或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刊物上發表。
四、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15日—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沿灘區教育局人事股。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資格條件的各種證書和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獲獎證書。
3、資格審查:沿灘區教育局對報名的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發放《考試通知書》。
4、繳費:經審核合格的報考人員,須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繳費,考試考務費每人人民幣80元。
報名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813-3801633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在報名后至考試期間,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因通訊問題(如報考者在報名、領取準考證時未留聯系電話、無通訊信息、欠費停機等)聯系不上的,后果自負。
五、考試
1、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上微格課和評委提問的方式進行。考試總分為100分,其中:
(1)微格課教學:內容為報考崗位學科所有年級教材內容。時間15分鐘,占考試成績的80%。
(2)評委提問:即教育教學專業技能問答。時間5分鐘,占考試成績的20%。
2、考試的組織管理
考試工作在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沿灘區教育局牽頭和招考學校具體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3、考試時間、地點見《考試通知書》。參加考試的考生憑《考試通知書》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
報考人員總成績在自貢人事考試網和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上發布。
六、考核
考核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主要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核并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考核后認為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七、公示
區教育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八、審核確認及聘用
經考試、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填寫《沿灘區事業單位考調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由聘用學校和區教育局分別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按程序辦理流動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到崗后根據招考學校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情況,聘用到相應等級崗位。
九、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試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權威性,對考試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管理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考試工作要自覺接受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考試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管理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本公告由沿灘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沿灘區第二小學校2015年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rar
沿灘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沿灘區教育局
2015年7月7日
附件1:
沿灘區第二小學校
2015年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招 聘崗 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 名額 |
招 聘 條 件 |
備注 |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職業 資格 | ||||
小學語文 |
501011 |
6 |
大專及以上 |
漢語言、小學教育 |
男性年齡45周歲及以下,女性年齡40周歲及以下(截止2015年8月31日) |
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法教師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
近3年及以上從事所報崗位教學工作(書法教師近3年及以上從事一線教學工作) |
小學數學 |
501021 |
5 |
數學、小學教育 | ||||
小學體育 |
501031 |
2 |
體育教育 | ||||
小學書法 |
501041 |
1 |
專業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