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合浦縣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方案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5〕1號)精神,為做好我縣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精神為指導,堅持“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原則,把一批優秀的高等院校畢業生招聘到我縣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設崗位任教,進一步解決教師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問題,提高教師隊伍整體水平,促進教育事業健康、快速、均衡發展。
二、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研究決定成立合浦縣2015年特崗教師招聘領導小組,成員組成如下:
組 長:陳海龍 合浦縣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
副組長:張達藝 合浦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陳家福 合浦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光平 合浦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張義昌 合浦縣財政局副局長
成 員:合浦縣教育、人社、編制、財政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馮祖琳同志任辦公室主任,黃俠、王文學兩位同志任副主任。
三、招聘計劃
學校類別 |
計劃招聘人數 | ||||||
農村小學 |
合計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100 |
30 |
30 |
10 |
10 |
10 |
10 |
四、報考資格復審
(一)報考資格復審材料的提交:經網上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請于面試前將報考資格復審申請表、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生未取得畢業證的由學校開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報到證、優先聘用證件等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背面用鉛筆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交到廣西合浦縣廉州鎮小北街44號合浦縣教育局政工股(聯系電話:0779—7293406)進行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查材料的視其自愿放棄。
(二)資格復查辦法:由招聘工作人員對照自治區規定的報考條件逐一審核,報考資格以資格復審為準。
(三)報考人員必須對提交的紙質材料和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復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網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特別提示:因時間安排沖突,請考生在面試前先提交資格復審材料,資格復審安排在招聘考試后再進行。請考生自行確認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如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而選擇了參加招聘考試,報考資格復審后將取消招聘成績,所有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招聘考試
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合浦縣特崗教師招聘考試,招聘方將依據考生的考試成績擇優聘用:
(一)招聘考試方式為面試,面試辦法由合浦縣教育局、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二)面試教材為合浦縣小學現行教材(具體教材將在面試前統一發布),面試內容將在指定的教材中隨機抽取。
(三)面試方式為說課,備課時間為每人45分鐘,說課時間為每人10分鐘,不設提問,不設才藝表演,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教學能力,其中說教材占15%,說學情占10%,說教法學法占30%,說教學過程占30%,說課技藝占15%。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同一崗位全部考生面試結束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四)面試地點:合浦縣縣城內(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五)面試時間:7月12日,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六)準考證辦理:考生必須在面試前統一集中抽簽分組,然后才能辦理準考證。考生必須準時到達,否則視其自愿放棄,不得參加面試:
1.抽簽和辦理準考證時間:2015年7月8日上午10:00。
2.抽簽和辦理準考證地點:合浦縣教育局政工股(廣西合浦縣廉州鎮小北街44號,聯系電話:0779-7293406)。
3.抽簽和辦理準考證需要攜帶材料:報考資格復審申請表、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生未取得畢業證的由學校開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畢業生報到證、優先聘用證件等材料(均為原件,同時提交A4紙復印件各1份,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張(背面用鉛筆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
六、體檢
(一)依據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過程中因考生原因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試成績擇優替補。
七、擬聘人員的確定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合浦縣教育局商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確定為擬聘人員,報縣政府同意后以縣政府的名義報自治區教育廳公示、審批。
八、崗前培訓
通過教育廳公示、審批的擬聘人員參加由合浦縣教育局組織的為期120學時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聘用上崗,不按要求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聘用
(一)經教育廳公示、審批、崗前培訓合格的擬招聘人員,由合浦縣教育局商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依據擬聘人員的志愿、面試成績并結合崗位需求統一分配,擬聘人員無特殊原因必須服從分配。
(二)擬聘人員與設崗學校簽訂聘用協議書,正式聘用上崗。
十、管理
(一)特崗教師服務期間必須嚴格按照《合浦縣教師管理規定(暫行)》等有關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接受聘用單位的管理和考核,戶口和檔案關系按公辦教師手續辦理。
(二)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在服務期內必須自覺參加教師資格考試,申請相應的教師資格。服務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將不能辦理轉崗手續。
十一、其他
(一)特崗教師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全體考生、干部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如發現有循私舞弊或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立即予以制止,并按規定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監督電話:0779-7291109。
(三)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特崗網發布,并依據考生報考時預留的手機號碼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如考生不預留手機號碼、預留手機號碼不準確或手機設定了過濾設置等導致無法收到信息,招聘組織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附件:合浦縣特崗教師招聘報考資格復審申請表
合浦縣教育局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