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冷水灘區教育系統面向區外選調優秀教師的公告
為加強我區名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不斷提高冷水灘區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區外選調部分優秀教師,F就選調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條件
1、身體健康、政治素質好,熱愛黨的教育事業。
2、高中教師第一學歷具備師范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需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初中教師第一學歷具備師范類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第一學歷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教師第一學歷具備師范類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專科及以上學歷,非師范類第一學歷需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且取得教師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專業技術水平高,榮獲市級及以上的骨干教師或優秀教師或優秀班主任或道德模范或優秀教研員的光榮稱號,或者省級及以上的課堂教學比賽中取得二等及以上的獎勵;
5、教學成績優秀,在同類學校名列前茅;
6、年齡在45歲以下的特級教師可放寬其他條件,直接納入考察對象;
二、選調對象
除音樂、體育、美術以外,區外中小學優秀教師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 報名時間:
2015年7月15日 ----7月25日
2. 報名地點:冷水灘區教育局教師管理中心;
3. 報名及資格初審:
由本人填寫《冷水灘區選調區外教師報名表》(見附件-),并持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業績及獲獎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1份、近期本人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在規定時間內到冷水灘區教育局教師管理中心;并由教育局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憑報考者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報名。
4、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區組織、區紀委、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會審。會審合格后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并經相關領導批準后,進入體檢政審程序。
(二)、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由區組織、區紀委、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共同組織。
(三)、政審
體檢合格的人員,對擬選調人員進行政審。由區組織、區紀委、區人社局、區教育局共同組織。
(四)、選調人員的確定
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人員,按學校和崗位的需要造冊報區領導審定后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四、選調人員的待遇和管理:
(1)選調人員安排在城區相應學科短缺教師的學校和馬坪學校任教。到馬坪學校工作的人員,給予一次安家費2萬元,但至少在馬坪學校服務5年。
(2)選調的人員聘任為我區骨干教師并享受骨干教師待遇。
(3)選調人員必須在我區教育系統至少服務5年。若5年內要求辭職的,須按“競業限制”的原則賠償違約金1萬元和賠償專項技術培訓費,給予了一次性安家費的人員,須另按一次性安家費的兩倍的標準賠償違約金。
(4)選調的人員若要求調離我區教育系統,需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五、紀律要求
選調區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區組織部,區紀委,區人社局、區教育局聯合組織實施。各有關人員務必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嚴肅人事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區外教師選調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區外教師選調工作中,對弄虛作假的當事人,一經查實,已經辦理了調動手續的,將責令學校予以解聘;正在辦理調動手續的,立即終止辦理手續。
冷水灘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