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關于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長人社[2015]81號
根據《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宜人社規[2012]1號)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經縣編制委員會同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個崗位11名教師,F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招聘崗位及職數詳見《長陽土家族自治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職數表》(附后)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無不良行為記錄;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愛學習,有開拓創新精神;
4、具有崗位所需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5、具備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處于刑事處罰期間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秋潭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咨詢電話:0717-5336021)。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提交《報名登記表》一份,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登記照3張,相關工作經歷須有所在單位出具的證明并蓋章。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真實材料。在招聘過程中若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專業以《湖北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職位參考目錄》為準。報名考試費按物價核定標準收取。
4、資格審查。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到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領取《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同一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不得低于1:3。若招聘崗位報考比例達不到1:3的,可放寬招聘崗位報考比例到1:2(除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學歷的相應崗位外),若仍達不到招聘崗位報考比例的,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職數。
根據鄂政發[2011]84號文件規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人員報考相應崗位,應填寫《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政策優惠申請表》(附后),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蓋章,于筆試前一天提交給縣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經審查通過的“三支一扶”人員,筆試卷面成績加5分。
(二)考試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一崗位統一筆試內容,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值均為100分。在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時,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則計算到小數點后三位數;若還是并列,則以筆試成績確定。
若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及以上學歷的相應崗位時,報考人數達到1:3以上的參加筆試,若達不到1:3則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筆試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知識、專業基礎知識、法律知識及其他相關業務知識。
筆試時間:2015年7月30日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忌璩帧稖士甲C》及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在長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陽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分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上述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人員有棄權者經確認可依次遞補。在面試當日,因面試考生缺考或報名人數只有1名考生參加招聘崗位面試,則該考生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工作技能以及邏輯思維、語言溝通、計劃組織、處理實際問題等方面的能力,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面試考官(含主考官)由7人組成,選派面試考官按有關規定執行。面試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和縣人社局對面試考生的資格進行復核。
面試時間:2015年8月4日,地點另行通知(請關注長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陽教育信息網)。面試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者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方案隨同筆試成績在長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陽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在長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長陽教育信息網上公布。
(三)體檢、考核
1、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并上網公布。體檢比照《湖北省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者,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考核。由縣人社局聯合縣教育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縣教育局負責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法紀觀念以及應聘所需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高校畢業生須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畢業生檔案及派遣證明,凡不能及時提供相關檔案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則從參加該崗位面試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結束后,由縣教育局將擬聘人員綜合情況進行審核,報縣人社局審定后,對擬聘人員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縣人社局下發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凡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通知書下發后有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后,考生應在本縣事業單位最低服務5年。
四、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2、招聘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掌握政策和條件,嚴禁泄露機密、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招聘工作人員在資格審查、考試命題、制題、面試、體檢、考核等環節中如需回避的,應主動提出回避,若應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予以查處,并取消相關考生應聘資格。
3、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的處罰。
附件:
1、長陽土家族自治縣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及職數表.doc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