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區2015年考試選調部分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的通知
裕教人〔2015〕39號
各鄉鎮中心學校、區直屬學校、城區教育輔導區:
為保障城區中小學正常運轉,開齊開足課程,兼顧農村學校教育教學,經區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通過考試選調部分農村中小學教師到城區學校任教。
一、選調對象
裕安區在職在編經中心學校或區直屬學校批準參加考試的選調人員。
二、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計90名,其中初中教師10名,小學教師80名。
三、資格審查
參加考試選調人員一律由原編制所在中心校或區直屬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參加選調考試,參加考試選調名額初中、高中學校按在編在職教職工數10%比例確定,小學按在編在職教職工數6%比例確定。資格審查主要審核選調對象是否符合城區學校教學需要;在農村任教滿五年以上經歷,是否有進城工作的理由和條件;調動后是否影響原學校正常工作等。經審核符合條件者,由中心校或區直屬校集體辦理選調考試報名。選調人員自備近期二寸照片兩張。報考同一崗位應聘人數與選調進城計劃數之比不低于2:1,不足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崗位計劃數。
四、考試
參加選調進城考試人員考試內容為選調進城崗位相應的專業基礎知識,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的廣度和深度不超過規定學歷應具備的水平,滿分120分。選調報名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全天,報名地點為裕安區教育局人事股;考試時間為8月8日上午8:00-10:00。
考試規程同裕安區選招幼兒教師。
五、選調辦法
考試成績揭曉后,按學段分學科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選調人員,選調教師的崗位安排根據城區學校崗位安排,實行“高分優選、現場確認”。城區學校沒有中高級崗位的,實行高職低聘,重新確定工資待遇,不服從統一調配的,仍回原學校工作。
特此通知。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