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陽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區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教育穩定持續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和要求
高中、初中、小學、特殊教育各科目教師共93名(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愛心;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招聘崗位工作;
(四)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五)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能力、技能條件(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及其他條件。
(六)其他條件
1、應聘者年齡要求:年齡要求18-35周歲,中學高級教師、小學高級教師(報考小學)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
2、報考人員必須在公告之日前取得與所報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不含三證)。
3、年齡(以身份證為準)、學歷、資格證書、加分時間計算截止至公告之日。
4、惠陽區在職在編教師不在招聘之列。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需提交材料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4日至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
2、報名地點:設在惠陽區教育局辦公樓一樓服務大廳。
(三)提交材料:
1、填寫《材料目錄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A4紙雙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張;
3、畢業證、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暫緩就業畢業生還需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4、與報考職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乙以上等級證書;
5、廣東省“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需提供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
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7、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8、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驗證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證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年齡以身份證為準。請考生認真閱讀招聘公告,按照崗位招聘條件進行報考,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等問題,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報名所需各類證件資料必須于公告之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發布公告。在區人社局、教育局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職位、對象及報名、考試、體檢等辦法。
(二)接受報名,資格審查。向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發放《筆試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考試由筆試、技能測試二個部分組成。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是:筆試占60%,技能測試占40%。
1、筆試:占60%。
(1)應聘人員按各自應聘職位參加筆試,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筆試內容:筆試考相應職位的學科知識。卷面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計入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折算后60分。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區人社局、區教育局網站公布。
(2)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對自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內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筆試成績合格者,在原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