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等規定,2015年萊陽市教育類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補充招聘工作人員54名(招聘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 2015年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其他報考人員報考年齡以招聘崗位要求為準。
(五)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聘用體檢標準。
(六)具有煙臺市常住戶口。以下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1、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2015年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
3、煙臺市生源的2013-2015年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4、煙臺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參加煙臺市招募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基層服務畢業生”),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服務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應聘的。
(七)海外留學人員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后,可報考招聘同等學歷層次國家統招全日制畢業生的崗位。
(八)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條件。
面向基層服務畢業生招聘崗位僅限于以下人員報考: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服務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應聘的基層服務畢業生。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招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8月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經就業或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報考,須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根據有關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單位或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1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報考條件參加招考。
二、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6日--8月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萊陽市教育體育局(萊陽市梅花街57號)平房會議室
(三)報名辦法:
現場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萊陽市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親筆簽名的《萊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提供相關證明)、二代身份證、戶口本或戶籍證明(不受戶籍限制的除外),2張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報考定向考錄崗位的應聘人員需攜以下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報名時進行提交審核,有關材料包括:基層服務畢業生除出具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與主管部門簽訂的聘用合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的人員出具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社(人事)部門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已錄用到機關、事業單位的基層服務畢業生,還須提交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未享受服務基層項目優惠政策的證明材料(基層服務畢業生除審查上述材料,還要對照省主管部門提供的基層服務畢業生名冊進行審查)。
農村特困家庭畢業生、城市低保人員提交證明材料,可免收筆試、面試考務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確認。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的,每人繳納筆試考務費40元,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最終報名人數達不到計劃聘用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面向基層服務畢業生”招聘崗位核減的計劃調整到同類別非定向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原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個別緊缺專業或特殊人才經煙臺市招聘主管機關批準,可適當放寬報名條件或報考比例。
三、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進入面試的人員,須按照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陸萊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場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見附件2。
現場資格審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后第二天內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因故不能在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的,也可在面試后二日內提供。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證明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考試資格。筆試后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經招聘主管機關研究同意,可在筆試成績合格線內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機關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如發生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現象,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