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領取2015年沭陽縣農村邊遠鄉鎮小學招聘教師筆試準考證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沭陽縣農村邊遠鄉鎮小學招聘教師筆試定于7月31日舉行,請各位考生在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帶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視同放棄。
注意事項:
1.領取準考證前,先查清楚自己的序號,然后到發證人員處報號領證。
2.考生不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進考點,否則,責任自負。
3.因考點附近無停車位,考生不要自駕車到考點。
4.考生仔細閱讀《準考證》背面的“考生須知”。
5.今后凡涉及考試的事項均在此網站公布。
沭陽縣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附:考生須知
考生須知.doc
考 生 須 知
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老師和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涂改液以及資料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將攜帶的資料和非指定物品放在指定的地方。考場內不得擅自傳遞物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考生領到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準考證號、座位號、姓名等。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開考2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大聲喧嘩。
七、在答卷密封線內答題,視作有效。只準用同顏色藍(黑)色鋼筆、圓珠筆答題(作圖除外)。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不準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和答卷紙外紙上答題。
八、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互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草稿紙,不準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十、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根據監考老師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大聲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