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本次筆試共分三類:
(1)衛生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衛生類);
(2)教育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
(3)綜合類崗位筆試科目為:通用能力測試(綜合類)。
每個科目分別測試從事本類別崗位應該具備的基本能力與基本素質。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5年8月29日(星期六)上午。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其他。
各報考人員憑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報考人員可自行登陸網站查詢。
(二)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崗位招聘人數3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核或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招聘單位可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核提供的資料如下:
1.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學歷和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及崗位要求其他資格條件書面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 崗位工作經歷有效證明;
4. 其他重要業績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一份;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原件、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上述承諾的將記錄在案,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市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面試人員名單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將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相關網站上另行公告。
(四)成績。
1.筆試、面試單科成績的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
2.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符合條件的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定執行。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八、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并須在招聘單位明顯位置張貼公示公告。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遞補聘用
因考生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十、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十一、其他事項
(一)準考證是考生參加此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身份證、準考證不齊或證件與報名登記表不一致的,不得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面試、體檢等。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附件:1.云浮市2015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2.云浮市2015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考指南
3.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5年版)
云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