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區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貴陽市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簡章》規定,現將花溪區筆試成績排名、最低合格分數線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等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招聘崗位以筆試卷面成績40分(100分制)劃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最低筆試成績。
二、筆試成績排名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見附件1)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7月22日至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花溪區第三小學教學樓一樓教室(花溪區公安局背后)。
第一輪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7月25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6:00;第二輪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7月26日12:00—15:00。
遞補資格復審地點:花溪區教育局人事科(花溪區政府行政大樓一樓B區122室)。
四、資格復審的有關要求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由花溪區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資格復審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2015年7月24日下午17∶00前未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將將電話通知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兩輪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安排,均將在花溪教育網上進行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并保持通訊暢通。
五、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須持在線打印的準考證、畢業證(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與筆試報名時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粘貼在其中一張《報名信息表》的下方,粘貼時請用固體膠),在職人員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縣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須持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見附件2)。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出具委托書由他人代審。代審人必須攜委托書、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參加資格復審。
考生提交的資格復審材料需備齊原件及復印件。
經復審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同志簽署資格復審意見,并加蓋花溪區教育局公章予以確認。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職位,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六、相關事宜
(一)資格復審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以及其他報考條件等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信息須真實準確。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三)涉及花溪區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相關信息、公告都將在花溪教育網、花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或電話不暢通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咨詢電話:0851-83155059(花溪區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下載:
附件一貴陽市2015年春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筆試成績排名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花溪區)
附件二在職同意報考證明格式
花溪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