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擬公開招聘部分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學科教研員等優秀教育人才(事業編)及中、小學教師(人事代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優秀教育人才(事業編)6名;中、小學教師(人事代理)30名。詳見《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事業編)崗位匯總表》、《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人事代理)崗位匯總表》(附件1、附件2) 。
二、聘用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聊城市常住戶口;
(五)招聘崗位應具備條件:
1、報考優秀教育人才崗位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縣級名師、水城名師、齊魯名師培養對象、省級及以上教學能手、特級教師(縣級名師由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民政府授予,水城名師由聊城市政府授予,齊魯名師培養對象由山東省教育廳發文認定,省級教學能手由山東省教育廳授予,特級教師由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
(2)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音樂教師應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其它學科教師應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
(3)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4)縣級名師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水城名師、齊魯名師培養對象、省級教學能手、特級教師45周歲以下(197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教學管理經驗者優先。
2、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應具備的條件:
考生年齡應在30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市級骨干教師、市級優秀教師、市級優秀班主任稱號的,年齡可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77年7月1日之后出生)。具備招聘教師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和教師資格。
(六)各學科招聘人數和其他要求見附件1、附件2。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時間
優秀教育人才崗位:7月31日16:00—8月10日16:00
中、小學教師崗位:7月31日16:00—8月7日16:00
2、查詢時間
優秀教育人才崗位:8月1日9:00— 8月11日16:00
中、小學教師崗位:8月1日9:00—8月8日16:00
報名網址:http://www.lcrc.gov.cn/ (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網)
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二)網上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
優秀教育人才崗位:7月31日16:00—8月11日12:00
中、小學教師崗位:7月31日16:00—8月8日12: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網上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負責審查考生網上報名情況,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確認結果。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請應考人員補充。網上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 網上繳費
報考優秀教育人才崗位的免繳費。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請于2015年8月1日9:00—8月9日16: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成功人員于2015年8月13日9:00—8月15日8: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以及《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教師誠信承諾書》(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可在網上繳費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9:00-16:00到開發區政工部現場辦理確認減免手續。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附件3。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應聘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