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縣2015年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穩定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崗正式教師到我縣所屬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
一、選調對象
縣外公辦學校任教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二、選調原則
1.自愿原則;
2.教學需要原則;
3.擇優選調原則。
三、報名條件
1.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熱愛教育事業,愿服從分配到農村中小學服務5年以上。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專(含)以上學歷,其中中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四、實施辦法和程序
(一)成立領導小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縣長為組長,縣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縣教育、人事、編辦、監察四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選調縣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推進選調各項工作。
(二)發布選調通告。采取多種形式,面向社會發布通告。通告包含報名條件、時間、地點及選調辦法等。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8日前。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須提供的材料:
(1)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簿、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報者任教地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編在崗正式教師的證明或縣教育行政部門蓋章的教職工編制手冊復印件;
(5)縣外在編在崗正式教師申請調入登記表(申報時現場填寫);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張;
(7)工作期間獲得的主要榮譽原件及復印件。
以上復印件用A4紙復印,一式一份。
(四)資格審查(8月9日)。根據報名條件,對報考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的始終。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的方式,與我縣2015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同步進行。
(1)筆試時間:8月12日
(2)筆試地點:水城小學
(3)筆試內容: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本人所申報學科應具備的專業知識,題型為填空、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判斷和案例分析等。
(六)考核(8月15日前)。根據筆試情況、報考者的表現情況,經體檢合格后擇優篩選選調對象。
(七)報批(8月20日前)。將選調對象名單報縣政府審批,辦理商調手續。
五、其它
1.在現有編制內根據學科需要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選調。
2.優惠政策
(1)獲得當地市級(含)以上學科帶頭人稱號的免試選調,且可直接分配至城區學校任教。
(2)縣外農村公辦學校任教年限可計入在我縣農村中小學服務的年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選調。已錄用的,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弄虛作假行為,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資格的;
(4)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未盡事宜由選調縣外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