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采取考試、考核與試用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原則;堅持對懂藏漢雙語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和宣傳動員
(一)組織領導
面向全州統一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政策性強的工作。為加強組織領導,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州政府成立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州長為組長,州級四大班子秘書長、組織、檢察、人事、財政、監察、編辦等部門負責人以及群眾代表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州人事局。
(二)宣傳動員(9月1日——9月6日)
為做好宣傳動員工作,做到家喻戶曉,讓全州大專以上高校畢業生都了解招聘信息,具體做好以下工作:
1、州電視臺、州政府大屏幕公告5天,在果洛報上刊登統一公開考試招聘信息;
2、在大武地區和各縣人口密集地區張貼公告;
3、各縣要采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工作,做到統一公開招聘信息家喻戶曉。
三、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全州公開考試招聘基層中小學教師137名。其中:瑪沁縣25名、達日縣17名、甘德縣14名、班瑪縣16名、久治縣33名、瑪多縣32名。此次面向全州招聘的崗位采取統一報名、統一招聘、統一分配。如報考考生生源發生變化,招聘名額經領導小組研究可作適當調整。
四、招聘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德端正;
(二)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無違法亂紀行為;
(三)身體健康,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四)年齡33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屬果洛籍生源或具有果洛戶口(果洛落戶時間截止2008年12月31日前)的應、往屆大專畢業生;
(六)具有應、往屆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全日制國民教育系列或教育部認可的國外學歷),須有教師資格證書;
(七)特崗教師協議期內不得報考;
(八)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不得報考;
(九)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報名事宜
(一)時間:2010年9月6日——9月12日
(二)地點: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三)具體事項:
1、報名時須交驗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報考人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有違法行為、是否參與了‘打砸搶燒’事件”的證明材料;
2、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后,填寫有關報名表;
3、報名過程中如遇到其他特殊情況,報經招考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報名工作結束后,對參加統一公開考試招聘報名人員情況在全州范圍內公示5天;
5、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招聘資格。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合成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30%。
(一)筆試(筆試時間為:9月26日):筆試內容分專業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與教育法律法規知識兩門;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1、專業基礎知識考試,其成績占筆試成績的60%(小學語文、數學);
2、公共基礎知識與教育法律法規知識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教育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資格條例》、《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其成績占筆試成績的40%;
3、試卷由領導小組委托省有關部門組織命題并評卷;
4、公示:筆試成績統計結束后,對考生的筆試單科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在全州范圍內公示5天。
(二)面試:(面試時間視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
1、在筆試成績公示無異議的基礎上,根據報考崗位筆試合成成績的高低按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技能操作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技能操作均占面試成績的50%;
(1)實際操作技能主要考察應考人員對崗位所需技能的授課能力和水平。
實際操作分說課和講課兩部分。說課:時間5分鐘,應試人員按指定教材的內容進行主題、重點、難點的說課,占實際操作成績的40%;講課:時間20分鐘。應試人員按指定教材進行課堂教學(無學生,面對評委),占實際操作成績的60%;
(2)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人際關系、服務意識與技巧、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
3、結構化面試評委、實際操作技能評委均由領導小組按需臨時隨即從省州考官庫抽調或聘請;
4、面試工作結束后,對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合成成績和總成績在全州范圍內公示5天。
七、體檢
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之規定,由領導小組確定在指定醫院進行;
對體檢不合格的,按成績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論3日內提出,由領導小組在指定醫院進行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八、組織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為:
(一)提交本人從高中(中專)開始的詳細履歷。
(二)根據個人履歷、報名時所提供的情況及面試情況等主要考查以下內容:
1、誠信。個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2、遵紀守法情況。是否參與了“打砸搶燒”等影響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的群體性事件;是否有違法違紀行為;是否受過刑事處罰等事件的證明材料。在維穩期間,對參與聚眾鬧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3、現實表現。工作態度是否端正;是否具有敬業精神;工作水平、能力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品行是否端正;是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是否服從組織安排;待人接物是否符合國家工作人員標準等。
九、審批錄用
根據考察結果由領導小組確定擬招聘人員,并將情況向社會公示5天。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填寫《果洛州統一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待遇。試用期滿不能勝任教師工作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照顧加分標準及考分統計方法
(一)照顧加分標準
1、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筆試總成績照顧5分(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不能累計加分)。
2、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到農村任職服務計劃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者,經驗證后筆試總成績中照顧5分。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在享受照顧5分的基礎上,再享受加2分的優惠政策(符合相應條件的考生不能累計加分)。
3、對2002屆原州民師中專畢業生,由州政府送省師大、省民院、西北師大等進行學歷培訓(委培)的學生,給予加5分。
以上三項的照顧分均直接計入筆試合成成績中。
(二)考分統計方法
1、筆試合成總成績:含筆試合成成績和照顧加分兩部分:
筆試合成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成績x60%+公共基礎知識與教育法律法規知識成績x40%
筆試合成總成績=(筆試合成成績+照顧加分)x70%
2、面試合成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x50%+實際操作技能成績x50%)x30%
3、考試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合成總成績+面試合成總成績
十一、其他
(一)收費
根據青發改物價[2004]507號文件規定,收取報名費150元/人,用于定制試卷和組織考務工作,不足部分申請州財政解決。
(二)紀律監督
1、對在考試錄用工作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將取消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對違反工作紀律的人員要嚴肅查處;
3、在考務工作中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
4、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實行監督。
(三)遇到以下情況之一時,考試視情況順延
1、因自然災害引起的不可預測和不可抗拒因素致使考試無法進行的;
2、因維護社會穩定需要,不宜舉行考試的;
3、與省上人事考試發生沖突的。
(四)考試過程中發生影響人事考試正常進行或對人事考試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視情況適時啟動《果洛州人事考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或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特殊問題,由果洛州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本方案由果洛州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