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若有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不再遞補體檢人選。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體檢的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市教育局共同實施,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執行。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資格的,不再遞補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八、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普寧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若發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選。
九、聘用
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具體按以下辦法辦理:
(一)選擇聘用單位。現場公開自主選擇具體聘用單位:按各學科教師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由擬聘用對象在設有招聘職位的學校或幼兒園中選擇聘用單位。選擇聘用單位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選擇聘用單位的組織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實施。
擬聘用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到現場參加選擇聘用單位或有職位而不選擇聘用單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選。
(二)審批。擬聘用對象確定具體聘用單位后,由市教育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受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十、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員的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享受所在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受聘人員在所聘單位工作滿六年以上(含試用期)方可調動。
十一、費用
參照粵價[2013]223號文規定,這次公開招聘教師的筆試費用為每人45元。
十二、本公告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寧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本公告及附件同時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pnrs.gov.cn)、普寧教育網(www.pnjyj.gov.cn)發布。
2、附件:2015年普寧市公開招聘教師報考學科專業要求及筆試科目對照表.rar
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寧市教育局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