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小學、學前教育階段教師分語文、數學、英語、學前等四個學科。
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專業者筆試內容為高中學科知識(采用現行高中教材),難度與高考大體相當。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筆試內容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學前心理學、學前教育學、學前衛生學等學前教育理論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試講參考教材(考生自備):學前教育專業使用我縣現行幼兒園中班教材(北京少兒出版社);其它學科使用現行初中二年級教材。面試試講分語文組、數學組、英語組、學前組。
(2)特殊教育
報考特殊教育專業筆試內容為特殊教育相關學科知識,試講參考教材(考生自備):智障專業使用由方圓電子出版社出版的康復訓練教材;聽障專業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日制聾校實驗教材》。
(3)高中教育
報考普通高中教育的人員報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生物、地理等學科筆試內容為高中學科知識(采用現行高中教材),難度與高考大體相當。試講參考教材(考生自備):高中二年級教材。面試試講分語文組、數學組、英語組、地理組、理綜組(含物理、生物)。
(4)報考職業教育專業課的人員筆試內容為相應學科知識。
3.相關事項
(1)招聘考試按中、高考有關規定執行,考生提前在相關網站閱讀中、高考考試規則,違反考試紀律直接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面試試講結束后由評委當場打分,當場公布考生成績。
(3)各學段、各學科報名人數不足招聘指標時,招聘指標將調整到小學及學前教育(調整后指標另行通知)。報考普通高中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兼報小學語文、數學、英語教師崗位的,按照先高中后小學的順序聘用,筆試使用相同試卷,依據筆試成績,按照先高中、后小學分別確定參加面試試講人選。若高中未能聘用且面試試講成績合格,其面試試講成績直接作為兼報農村小學教師相應學科的面試試講成績。
(4)聘用時若出現成績并列,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人員優先聘用(須由考生報名時提供服務期滿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經手人簽字,報名時未提供者不予承認),成績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面試試講成績高低、志愿者的案例分析成績、是否師范類畢業生的順序聘用,如再并列則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聘用。
(5)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我縣選聘的現在崗任教的志愿者教師,經考試未被聘用的根據本人意愿,對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并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的,經學校考核合格、教育局同意可續簽志愿者合同,服務期限為一年,原工作單位不變。
(6)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應聘資格:
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②在招聘過程中作弊的;
③在招聘過程中干擾工作秩序,影響招聘工作正常進行,造成惡劣影響的;
④具有其他應取消應聘資格行為的。
(五)考核
筆試、面試試講結束后,根據成績和各學科招聘指標按1:1比例確定參加考核人選,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進行考核?己酥饕疾鞌M聘人員的報考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己瞬缓细裾卟挥杵赣茫搶W科缺額依成績依次遞補。
(六)體檢
考核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該學科缺額依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公示
體檢結束后,招聘結果將在盧龍縣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教育局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聘用管理、待遇及崗位安置
1.聘用管理與待遇
被聘用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工資、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參照我縣在編教師標準執行,養老保險根據冀政函[2014]88號文件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被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從各類學校應往屆未就業的畢業生中招聘的人員試用期為一年,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
2.崗位安置
學前及小學教育選聘的教師一律安排在農村邊遠學校任教,安排工作崗位時由畢業生按招聘筆試成績高低自主選擇缺員學校。其它學段選聘的教師按各學校所缺專業和名額安排工作崗位。我縣選聘的現在崗任教的志愿者選聘后仍在原單位工作,不再重新安排;選聘人員服務期五年,五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崗位。
被聘用者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學校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依該學科成績依次遞補。
四、組織領導
為保證今年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盧龍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單位領導組成,負責2015年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組織與協調,研究和處理招聘工作中的相關事宜。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2015年教師招聘日常工作的具體實施。
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盧龍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35-7206631
盧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盧龍縣教育局
盧龍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盧龍縣財政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