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巴南區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引進優秀人才,充實教育系統新生力量,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精神,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
2012年巴南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6名。具體崗位詳見“學科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本簡章規定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以下幾類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3.熱受教育事業,具有愛崗敬業、樂于奉獻的良好素質;
4.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有關要求;
6.自愿在巴南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
7.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崗位條件
1.中小學教師崗位需全日制師范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英語教師崗位可以放寬至全日制非師范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中職教師崗位需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幼兒教師崗位需師范類全日制?萍耙陨蠈W歷。
2.除中職教師崗位外,其余崗位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在聘用報到時提供)。
3.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可放寬到30周歲以下(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幼兒教師崗位年齡在25周歲及以下(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普通話水平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教師崗位需二級甲等及以上)
5.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要求(詳見“學科崗位一覽表”)。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12年3月22日—24日。
2.報名地點:巴南區教委組織人事科(巴南區魚洞街道)。
區教委咨詢電話:66227003;聯系人:牟老師、唐老師;
區人力社保局咨詢電話:66239580,聯系人:徐老師
3.報名手續: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持學院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同時提供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委托他人報名者需出示委托書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填報崗位:根據招聘簡章公布的招聘學校和崗位,填報相應的教師崗位,(一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學校一個崗位),經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并按規定繳納考務費。
5.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該比例的,除特殊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6.資格審查:按招聘條件和專業,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共同進行資格審核,符合資格的考生方能參加考試。
7.領取準考證:符合報考條件人員憑身份證、繳費收據原件于2012年3月30日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與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六、考試及成績計算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本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基礎知識,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2.筆試時間初定為:2012年4月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 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根據該崗位考生綜合基礎知識筆試考試成績的30%與學科專業基礎知識筆試考試成績的70%之和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和幼教教師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特殊崗位未達1:3開考比例的,原則上參加筆試人員均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若該學科崗位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在巴南教育網上公布。
2.面試為教學能力考核,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
其中:文理科教師崗位的教學能力考核為講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音樂、體育、美術、幼教教師和中職教師專業教師崗位的教學能力考核分為講課和本學科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滿分100分。講課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綜合基礎知識30%+學科專業知識 30%+面試成績×40%
七、體檢、考核、公示
(一)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組織體檢。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體檢項目和標準,結合本崗位(行業)的實際需求執行。體檢中,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認真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的有關規定。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人員名單在巴南教育網上公布。
(二)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三)公示
考核工作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按規定程序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
因體檢、考核、公示不合格、自動放棄等出現空缺時,在應聘本崗位參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均在未上報審批前)。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2012年應屆畢業生由招聘單位與考生簽訂就業協議,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畢業證書交招聘單位審核后方可聘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后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
聘用時,2012屆畢業生不能提供教師資格的人員,取消錄取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因此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考試、政審及聘用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一定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凡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聘用資格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巴南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
1. 巴南區公開招聘2012年度教師報名推薦表
2. 巴南區2012公開年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