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外國語學院等三個部門擬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奮好學,愛崗敬業。
2.作風正派,遵紀守法,無不良誠信記錄,未受過任何處分。
3.學習成績優良,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體檢合格(符合福建省申請高校教師資格的有關規定),能勝任崗位工作。
4.具有較扎實的專業知識和相關專業實踐技能,有創新精神和較強的教科研能力。
5.符合畢業生派遣條件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研究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序號 |
部門 |
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其他條件 |
1 |
外國語學院 |
1 |
德語語言文學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碩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2 |
傳播學院 |
1 |
廣播電視藝術學、傳播學、電影學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2010、2011、2012屆全日制畢業研究生;2.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3.本科專業須為新聞傳播學類。 |
3 |
海外教育學院 |
1 |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文學閱讀與文學教育、課程與教學論(語文)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2010、2011、2012屆全日制畢業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2.本科專業須為中國語言文學類。 |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和福建師范大學招聘網(http://zp.fjnu.edu.cn/)公布有關信息。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者于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3月29日下午16:30,登錄福建師范大學招聘網(http://zp.fjnu.edu.cn),按系統要求填寫《福建師范大學教學系列進人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上傳個人身份證、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期間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掃描件。網絡材料填報相關信息并上傳相應附件后,點擊“確認提交”按鈕(一經提交,不得更改;未點擊“確認提交”按鈕的不予初審),完成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要求報名,并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
2.資格初審。學校對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進行初審。初審時間為2012年3月17日至2012年3月31日下午16:30。初審結果可在福建師范大學招聘網“應聘記錄”模塊中查詢。
3.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者,請于2012年4月5日至4月6日16:30登錄福建師范大學招聘網(http://zp.fjnu.edu.cn/)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4.根據閩價費〔2007〕196號文規定,收取報名費80元,于來校參加筆試時收取。報名費一旦繳納,恕不退款。
(三)考試考核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如不足3:1的,經省公務員局批準后可按實際比例開考。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準考證。
2.筆試,按百分制評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由試講和回答問題組成,按百分制評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
(1)試講:應聘者根據考核組提供的教材進行說課和片段教學。
(2)回答問題。
面試前,學校將對擬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考生應如實提供個人身份證、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期間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擬參加面試的考生因故自行放棄資格或經復審資格不符合(含缺少材料)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綜合總分:從面試合格者中,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總分。根據綜合總分排名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考核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學校將對考核人選進行必要的考核。若綜合總分相同,取面試成績較高者作為考核人選。
(五)體檢
考核合格的人選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一寸照片,根據我校的要求到指定醫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規定的標準進行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者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總分高低順序遞補人員進行考核、體檢。
(六)聘用
1.根據綜合總分和考核、體檢結果報學校研究審定后確定擬聘用人選。
2.擬聘用人選名單在上述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我校根據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向省公務員局辦理聘用核準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
1.聘用人員與福建師范大學簽訂聘用合同,聘期五年,其中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在校工作期間,享受國家統一規定的相應學歷學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3.符合學校引進的優秀博士畢業生條件的,還可享受學校規定相應的引進待遇。
五、其他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或通過任何關系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錄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校紀委、監察處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
4.聯系人:鄭老師、樂老師,聯系電話:0591-22867359。
福建師范大學人事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