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興平湖市青少年宮編外用工教師招聘公告
平湖市青少年宮因工作開展需要,經報共青團平湖市委員會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用工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
科技(信息技術)專業教師1名;舞蹈專業教師1名;器樂專業教師1名。
二、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校外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具有符合招聘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男女不限。
三、招聘錄用的程序
根據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考試考核相結合辦法,經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5年9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平湖市青少年宮。
3.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張,有工作經驗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接受資格審查,填寫完整報名表。
4.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
(二)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教學設計。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2.面試:內容為:說課、才藝展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3.筆試、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三)體檢、考察: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考察由平湖市青少年宮組織。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錄用
錄用人員經體檢合格、考察合格決定錄用的,與平湖市青少年宮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按《勞動合同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續簽和終止。
五、相關待遇
年終根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年收入4-4.4萬元左右(含五險一金)。
六、其他事項
1.筆試、面試、體檢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費用由報名者本人承擔。
3.報名者提交的相關證明復印件和照片不予退還。
4.本招聘簡章最終解釋權歸平湖市青少年宮。
報名聯系電話15858330097聯系人:王老師
平湖市青少年宮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