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寧德福鼎市2015年秋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政策說明的通知》(閩教人〔2015〕4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2015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43號)和《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寧教人〔2015〕7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5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戶籍或人事關系在福鼎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認定權限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進行材料確認,寧德市教育局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由我局認定。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申請)
1.網報時間:10月8日至10月18日
2.網報說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申請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進行網上申報(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8:30-20:00,周末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不開放),填寫注冊信息,并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申請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網報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從“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其它申請人從“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報名。
(二)現場確認(受理)
1.現場確認(受理)時間:10月19日至10月23日。
網上報名成功后,申請人還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隨帶申請材料到現場進行確認報名。
2.現場確認地點:福鼎市行政審批中心教育窗口(建設局一樓)
3.聯系電話:2195100、2195099
(三)審核認定時間:2015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四)證書發放時間:2015年11月30日前,具體時間請留意福鼎教育網站通知。
四、申請材料(現場確認申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申請人員應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申請人戶籍不在認定機構所在地的,還應提供當地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或當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5.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無法查詢的應提供學歷認證材料)。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還應提供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7.《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
8.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相片背后用圓珠筆寫明工作單位及姓名)。
9.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二)各類申請人員除上述材料之外,還應分別提交的材料:
1.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人員,應提交《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其中,“兩學”考試合格人員還應提交“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成績單);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擬按非師范類專業的高一層次學歷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還應提交師范類專業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所在學校出具的在職在崗證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應提交相應學歷層次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全部所學課程及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可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五、注意事項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實行屬地管理原則。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具有人事檔案管理權)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口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需注意以下幾點:
1.《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使用《福建省幼兒園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必須使用教育部和福建省教育廳統一監制的表格(可登錄福鼎教育網,在“辦事指南”欄目下載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相關表格),體檢表須使用A4紙雙面打印。
2.關于體檢。申請人請在網上報名后現場確認前,隨帶規定的體檢表到福鼎市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
3.關于思想品德鑒定。《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針對福鼎市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在崗人員),或福鼎市內具有資質的人事代理機構簽署意見并蓋章,“單位填寫人簽名”由簽署意見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不得由本人簽名。
4.關于照片。提交照片要求為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網報提交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上所貼照片要求為同一底版。
5.現場確認前請認真核對并帶齊所要求的證件、表冊材料,再去現場確認。若本人因特殊原因無法去現場確認的,需書面委托他人代為現場確認。
6.所有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復印,只須復印正面,即與本人有關的那一面,并由單位或現場確認點工作人員簽字和加蓋單位公章。
7.非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應提交2014年底前取得的福建省自考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通過國家自學考試已修學師范類專業相應學歷層次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考試合格成績的證明,以及參加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開展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或提交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8.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提交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注明“原件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成績單中應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三門合格成績。
9.后學歷人員還須提供后學歷的相關證明:⑴若已經相關部門更改學歷的,提供學歷更改表原件及復印件;⑵未進行學歷更改的人員,請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驗證期至2015年11月15日)。2001年前畢業無法查詢學歷證明的申請人須提供《學業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10.材料整理要求:各申請人應按提交的材料所列順序整理,并在左上角用回形針夾在一起,裝入一個檔案袋,檔案袋封面注明報名號、申請資格類別、申請人姓名和工作單位,提交確認點確認。
福鼎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