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試講人員的確定
(1)試講人員資格確認
根據筆試成績,分別按所招學科排序,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試講的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均進入試講資格確認。筆試缺考、作弊和筆試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試講環節。
經資格確認,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的,不得進入試講環節。對資格確認通過的考生發放《試講確認通知單》,確定為參加試講人員。
因考生自動放棄資格確認或未通過資格確認形成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于實際參加試講的考生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聘計劃的招聘職位,該職位的考生全部進入試講環節,其考生試講成績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對于實際參加試講的考生人數大于聘用計劃的招聘職位,考生試講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載并填寫《洛陽高新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試講資格確認表》一式2份(見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復印件附每份表后):
a.二代有效身份證(包括二代臨時有效身份證)。
b.筆試準考證。
c.畢業證。與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和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d.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教育廳蓋章)。
e.與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f.有工作單位的,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2)。
(3)試講資格確認時間、地點以及審查結果在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上通知或公布。
2.試講辦法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入試講環節。試講工作由區組織人事社會保障局和區文化教育體育管理局統一組織。
試講采取在現行教材中(試講用教材見附件3)隨機抽課,準備20分鐘,講一節與報考學科、層次相一致的微型課(20分鐘以內)的方式進行。試講現場成績滿分100分。
3.試講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欄目)進行公布。參加試講的考生,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二代身份證(有效二代臨時身份證)和《試講確認通知單》。
(四)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分別按學科對總成績分別進行排序,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照試講成績、學歷層次的高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按照聘用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河南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的通知》(豫教資辦[2010]8號)的規定進行。
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與聘用環節,因考生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學科并參加試講人員中,分學科、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與聘用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相關規定精神,進行考察和資格復查。資格復查時,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規定的招聘資格和條件提交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個人人事檔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和復查合格者,分學科、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并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即確定為聘用教師。
公示期滿后,由高新區人事、教育部門按學科的實際工作需要進行分配。凡被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聘用人員相關待遇,按照《洛陽高新區聘用制教師管理暫行規定》執行(見附件4)。
五、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環節的相關事宜、注意事項,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網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欄目)上進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請考生務必及時登陸查看。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資格審查、試講、體檢、考察、資格復審、報到等環節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對考生報考資格與條件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不具備相應職位資格與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在招聘過程中,若有違紀違規等現象將嚴肅查處,對相關人員予以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次招聘工作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六、本方案由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379-64332351
考務咨詢:0379-64331231
附件:
1.洛陽高新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試講資格確認表
2.就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洛陽高新區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試講教材目錄
4.《洛陽高新區聘用制教師管理暫行規定》
洛陽高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