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中小學校師資緊缺的情況,為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經報請縣委、縣人民政府同意,批準面向社會擇優招聘一批大中專畢業生充實中小學教師隊伍,特制訂新化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新化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略)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縣編辦、縣財政局等全程參與和監督。
二、招考方式
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
三、招聘計劃、崗位及編制性質
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200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其中招聘高中教師8名,初中教師56名,小學教師136名。(詳見《附件1》)。
四、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教學工作;
4.具有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正常身體條件;
5.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二代居民身份證年齡為準);
6.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取得全日制中師(普師)或國家認可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或國家認可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取得與報考學科專業相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7.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報考高中教師崗位須取得普通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8.報考英語教師崗位原則上應為英語專業畢業生,非英語專業畢業生報考英語教師崗位除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外還需要取得國家英語過級考試四級及以上等級證書;
9.報考教輔崗位的須取得財務信息管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
10.報考者符合報名條件且有與所報學科崗位相關專業留學生必須經國家認證承認學歷的方可報考。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受過刑事處罰的;
2. 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3. 有吸毒、販毒行為的;
4. 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
5. 因違紀違法正在立案審查尚未結論的;
6. 受紀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7. 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8. 未滿服務期的特崗教師;
9. 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公告發布時間
定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新化電視臺、新化教育電視臺、新化縣政府門戶網、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新化縣教育局網站等新聞媒體上公開發布招聘公告或信息。發布公告時間截至報名開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六、報名方式、時間、地點和要求
(一)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定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
(共4 天)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三)報名地點:新化縣教育局一樓陽光服務中心
聯系人:孫文軍 0738-3221809
康四光 0738-353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