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考者報名時須本人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2015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證及相關資格證(報考英語教師崗位的非英語專業畢業生須英語過級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個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張。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須填寫《新化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及《新化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聘承諾書》。
2.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將招聘計劃直接分配到高中、初中、小學三個層次的各學科(見附件1:《新化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計劃明細表》)。公開招聘工作分層次(高中、初中和小學)分學科報考,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層次中的一個學科。
3.擬聘人員必須服從安排,愿意按《新化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去向安排表》中的崗位去相關學校任教,具體崗位見附件。
七、開考比例及要求
各層次學科崗位報考人數與各層次學科崗位招聘人數須達到3:1方可開考;如果緊缺專業學科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只達到2:1的須報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開考;如果各層次學科崗位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比例,則核減該層次該學科招聘計劃數。
八、考試及時間
(一)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均實行百分制。筆試分層次分學科命題,考對應層次對應學科崗位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其內容小學為現行五年級秋季教材,初中為現行初二秋季教材,高中為現行高二秋季教材。音、體、美科目面試除說課外,還要增加專業技能展示項目。
(二)面試人選按各層次學科招聘計劃與參加面試人員1:2的比例從報考該層次學科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對達不到1:2的面試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層次該學科的招聘計劃數。
(三)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11月7日。面試時間待筆試成績結果公示后再行確定,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另行公告。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內到新化縣教育局人教股領取準考證。
十、總成績合成
總成績實行100分制,音樂、體育、美術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其中說課占面試成績的50%技能展示占面試成績的50%),音體美以外的所有科目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和面試成績兩項折算相加合成總成績。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十一、體檢
分層次分學科依據合成總成績按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合成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方法依次確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07〕202)、(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部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一層次同一學科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限遞補一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十二、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法紀觀念、現實表現等情況。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現缺額時,按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核對象,每個層次每個學科崗位限遞補一次。
十三、聘用
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新化縣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擬聘人員任教學校按各層次中學科的總成績從高到低自主選擇。一經聘用,在所聘崗位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得少于3年,對未在所聘單位工作滿3年要流動的,作自動解聘處理。被聘用人員的試用期(見習期)為一年,本次聘用前有正式工作單位的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察合格聘用為正式工作人員,其工資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四、其他事項
(一)筆試成績、面試入圍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合成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和擬聘人員均在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新化縣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公開招聘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在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新化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或未按招聘機構通知要求實施,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新化縣教育局、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擬聘用人員在接到前往領取錄聘通知書的通知后15天內而未予領取通知書,視為自動放棄錄聘資格。擬聘用人員在領取錄聘通知書后,未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此次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進行,嚴格遵守“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守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的,嚴格實行責任追究。
(七)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考試聘用工作的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親屬關系的,也要按規定實行回避。
(八)本實施方案實施前,面向社會公開發布信息,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九)考生可自行在網上下載打印《新化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新化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聘承諾書》,承諾書須現場簽名。
(十)本招聘方案由新化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新化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各科教師計劃明細表》
2.《新化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3.《新化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應聘承諾書》
4.《 新化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去向安排表(小學)》
5.《 新化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去向安排表(初中)》
6.《 新化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去向安排表(高中)》
新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