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涪城政務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原工作單位)、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報批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備案,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備案。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意后辦理聘用等手續。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下同)、招聘崗位要求的職稱資質證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單位:
1.在職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通過區人社局審核確認后,在職人員再按招聘單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
2.下崗、失業人員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戶口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檔案管理證明;畢業兩年內尚未就業的普通大專院校全日制畢業生應在公示期滿30日內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
3.2016屆畢業生應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將擬確認人員的相關材料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單位報送的審核確認材料,對擬聘用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在審核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人員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通過區人社局審核確認的人員,取得聘用資格,按相關規定予以辦理聘用手續。
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將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單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由此出現的空缺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協商確定。
招聘單位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時通知取得聘用資格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九、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區監察局將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監督舉報電話:涪城區監察局0816-2240345
咨 詢 電 話:涪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6-2263419
涪城區教育和體育局0816-2368990
十、其他事項
(一)招聘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涪城政務網公告。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綿陽市涪城區2015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需求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