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 善 縣 教 育 局
關于2016年嘉善縣部分學校赴高校
招聘優秀教師的通知
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成人學校、各民辦學校:
為滿足我縣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對優質師資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的實際,現就我縣部分學校赴高校招聘優秀教師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情況
(一)參與赴高校招聘的學校。嘉善第二高級中學、嘉善中學、嘉善縣中等專業學校、嘉善信息技術工程學校、嘉善縣第四中學、嘉善縣泗洲中學、嘉善縣實驗中學、浙江師范大學附屬嘉善實驗學校(籌)、嘉善縣實驗小學、嘉善縣第二實驗小學、嘉善縣吳鎮教育集團吳鎮小學、嘉善縣杜鵑小學、嘉善縣魏塘街道杜鵑幼兒園、嘉善縣羅星街道實驗幼兒園、嘉善縣羅星街道江南幼兒園。
(二)招聘人數。合計56名(各校招聘學科、專業要求以及人數等詳見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健康;
2.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定,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與招聘學段、學科相對應的教師資格(非師范類的必須在錄用后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學段、學科的教師資格,具體見招聘其它事項)。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中小學教師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聘對象(具體專業要求見附件1),戶籍不限。
(1)列入國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點高校2016屆本科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聘對象,限浙江省戶籍(生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文理一類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文理一類專業(具體專業要求見附件1)本科畢業生且在大學期間獲得以下條件之一的:
①獲得校級年度二等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②獲得校級年度三等獎學金兩次及以上。
3.音樂學科為緊缺學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音樂學科應聘對象,戶籍不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師范類音樂專業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非師范類音樂專業(除二級學院、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外,具體專業要求見附件1)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二)幼兒教師
符合以下條件的應聘對象,限浙江省戶籍或者浙江省高校在讀畢業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本科畢業生。
(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聘對象,戶籍不限。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職業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屆本科畢業生(除二級學院、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外,具體專業要求見附件1)且在大學期間獲得以下條件之一的:
①獲得校級年度二等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②獲得校級年度三等獎學金兩次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