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教育局2016年招聘引進緊缺人才方案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緩解教師隊伍人才緊缺問題,規范進人渠道,根據市人社局2015年9月7日通知及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紅人社發[2011]44號)、《關于全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工作的通知》(紅人社發[2014]59號)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考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略)
二、招聘的對象和范圍
1、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學校范圍為省內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備招聘崗位其它所需的條件,詳見《蒙自市2016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紅河發展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立志本專業的發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身體健康,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時間、地點、方式及程序
(一)蒙自市第一高級中學、蒙自市第二中學
招聘地點:云南師范大學
招聘時間:2015年12月3--4日
(二)云南師范大學附屬蒙自中學
招聘地點:東北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
招聘時間:11月28—29日,東北師范大學;12月1日—2日,西南師范大學;12月4日,云南師范大學。
(三)蒙自市第三中學
招聘地點:云南師范大學
招聘時間:2015年12月4日,
(四)蒙自市第一小學、蒙自市第二小學
招聘地點:紅河學院
招聘時間:2015年12月10日
招聘方式及程序:
從紅河州專業素質考試考官庫中隨機差額抽簽產生3名考官,匯同業務主管部門、人社局、人大、政協工作人員組成招聘引進工作組,直接到省內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通過考試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具體程序如下:
1、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的主要材料:
(1)2016年畢業生證明(學校證明需說明姓名、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等,并蓋有學院或學生處公章)。
(2)個人推薦表、本人身份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及獎學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3)本人在大學就讀期間的學習成果、專業作品及其獲獎情況的證明材料。
(4)崗位要求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現場考核內容:
(1)考核內容按百分制計算,總分為100分。
(2)根據應聘者提交的由學院審核的材料,從應聘者學業成績、社會活動等各方面進行綜合評價、提問及考核,占40分。
(3)課堂教學考核,題本為蒙自市中小學現行使用的教材,考生在指定的教材中,抽取1課作為考試題本,展示課堂教學能力,20分鐘內完成,占60分。
(5)總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3、考試考核由人大、政協全程監督
4、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認真執行。
五、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六、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確定后,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2、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事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擬錄用人員必須提供錄用崗位條件相對應的證件、證書原件方可辦理錄用手續。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凡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七、紀律
招聘引進緊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蒙自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3日
附: 蒙自市第一高級中學、二中、三中、云師大附屬蒙自中學2016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