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黔江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和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將取消招聘資格。報考人員需現場提交《黔江區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重慶市黔江區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需驗原件提交復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張,往屆生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學歷原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證明(學歷、學位、專業、教師資格證明、學籍證明等),并提交學校蓋章的就業推薦表及《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4),單位負責人需在“單位意見”欄目里簽上“同意報考”,并簽上負責人姓名,加蓋單位公章)。
(三)考試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分為專業能力測試和面試。
1.報考教育事業單位考試考核方式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專業講課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者的適崗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分值為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2.報考衛生計生事業單位考試考核方式
專業能力測試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衛生公共基礎知識》,重點測試應聘者的適崗能力、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分值為100分。筆試時間初定12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1)衛生計生事業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教育事業單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若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專業能力測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一輪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人選。體檢由黔江區人力社保局會同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黔江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第二次復檢。
體檢合格者,由黔江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公開,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擬聘人員按《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qjhrss.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招聘單位等。
五、報到
(一)黔江區衛生計生事業單位擬聘人員于2016年8月4-5日,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派遣證,同時提供學信證明及崗位要求的材料到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
(二)黔江區教育事業單位擬聘人員于2016年8月4-5日,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派遣證,同時提供學信證明及崗位要求的材料到黔江區教委人事科報到。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黔江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衛生計生事業單位除外)的,不予聘用。
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八、其它
(一)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名單等信息,將在黔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qjhrss.gov.cn/)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
(二)招聘崗位涉及報名資格初審、考試考核、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可撥打報名時間及地點中提供的電話咨詢;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23-79221698、79221696。
本簡章由重慶市黔江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第四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黔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黔江區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4.誠信承諾書
5.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
1.第四季度公開(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