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舉辦全國教育系統2016屆高校畢業生網上招聘活動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于2015年11月28日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嵊泗縣教育局下屬中學,均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均為全額撥款。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要求 |
學歷要求 |
中學語文 |
1 |
漢語言文學(師范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中學英語 |
1 |
英語類(師范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中學地理 |
1 |
地理科學(師范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在1985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戶籍要求:戶籍不受限制;
6、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師范類歷屆畢業生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定處分期限,但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
(4)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5年11月26日。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
①時間:2015年11月28日 上午8:30—11:00;
地點:長春市國際會展中心(長春市會展大街100號);
②時間:2015年11月29日 下午1:00—3:30;
地點:吉林師范大學
(2)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將填寫好的《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粘貼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交報名處。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書、師范類證明、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歷屆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4)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