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公開招聘市直屬學校教師公告(2015年第5號)
根據2015學年市直屬學校擴班需要,為確保學校2015學年教學工作正常開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精神,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屬學校教師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師義務;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學生,有獻身教育事業的精神;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不能報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六)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三、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教育網:
http://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網為發布考試、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四、報名辦法及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形式。
(一)報名地點:舟山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舟山臨城定沈路423號)。
(二)報名時間:2015年5月4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雙休日除外)。
(三)報名咨詢電話:0580-2046210,張老師、屠老師。
(四)報名所需材料(所有證件證書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
2.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4.《舟山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
5.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由舟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開考。舟山市教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聘用等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
考試主要包括筆試、面試,筆試內容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必備知識;面試形式一般為說課,主要測評相應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儀表舉止等基本素質修養。
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考試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監督和管理。
六、體檢及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面試成績3:7的比例折合成考試總成績(保留二位小數),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 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進行加試。
體檢和考察按照公務員相關標準執行,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適時組織實施。
七、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教育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適時組織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由市教育局統一分配到相關市屬學校。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須在正式聘用后二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將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環節均不再遞補。
(二)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046210、2047074,監督電話:0580-2600333。
附件:舟山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