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到。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在獲得學歷(學位)證書后,及時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材料到南川區人力社保局601辦公室報到。2016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自動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報到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體檢。報到后,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合格者方能正式聘用;體檢不合格者,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等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申請復檢,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三)考察。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成績、擬簽約人選等有關事宜,可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學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等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關于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從辦理正式聘用審批手續之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執行,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未按時到聘用單位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九、優惠政策
下列人才在招聘單位約定服務5年以上的,可享受有效期為五年的相應人才津貼: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貼1200元;
(二)“本碩”學歷學位均為“211工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的人才,每月享受人才津貼500元。
具體人才優惠政策,詳見《南川區人才優惠政策暫行規定》。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放棄考試考核以后環節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6年至2018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6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咨詢電話:023-71420469、023-81110585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負責解釋。
附件:
1.南川區面向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一覽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