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經湘東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湘東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高中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語文2人、數學1人、物理1人、生物1人、政治1人、歷史2人、地理2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良好、熱愛教育工作。
(二)崗位條件
持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年齡28周歲(含)以下(出生時間為1984年7月1日以后),戶籍不限。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2年3月26日—4月5日。
2、報名地點:湘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凡符合報名條件和資格者均可報名,報名者須持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原件(各證件復印件一份),1寸免冠相片2張,應屆生由所在學院開具證明。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專業必須對口。
(二)資格審查。從報名之日起,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
(三)面試。面試工作由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面試總成績為200分,作文100分、能力測試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面試后,每個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1:1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所缺名額從本崗位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依次替補。
(五)錄用。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紀檢監察、人保局、教育局、湘東中學等部門人員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組根據考核結果,提出擬錄用意見,經招聘領導小組審議,報區政府研究通過后,向社會公布錄用人員名單。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1年)。試用人員試用期間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滿進行綜合考核合格者,解決事業編制;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勝任工作者,取消錄用資格。
此次招聘事項由湘東區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歡迎符合條件者前來應聘,如有疑問,請來電咨詢,聯系電話:0799-3377908。
湘東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