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核考官由3名專業考官組成。
(2)綜合考核,考核組根據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結合其政治思想素質、學業成績、綜合能力等進行綜合評價、提問及考核,占40分。
(3)課堂教學考核,考試題本為蒙自市中小學現行使用的教材,考生在指定的教材中,抽取1課作為考試題本,展示課堂教學能力,20分鐘內完成,占60分。
(4)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分為100分。計算辦法: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課堂教學考核成績。
(5)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二)蒙自市衛生系統(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招聘時間、地點及考核方式、內容:
1.招聘時間和地點:2015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進行報名和綜合考核,2015年12月30日進行面試。地點在云南省中醫學院白塔校區(昆明市白塔路88號)。
2.考核方式、內容:
(1)考核考官由3名專業考官組成。
(2)綜合考核,考核組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結合其政治思想素質、學業成績、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占30分。
(3)面試,考核內容包括綜合素質、醫學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三方面內容,占70分,時間為15分鐘。
(4)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分為100分。計算辦法: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5)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三)蒙自市水務局招聘時間、地點及考核方式、內容:
1.招聘時間和地點:2015年12月8日報名,12月9日面試,地點在云南農業大學。
2.考核方式、內容:
(1)考核考官由2名專業考官、1名綜合考官3人組成。
(2)綜合考核,考核組根據報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結合其政治思想素質、學業成績、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考核,占30分。
(3)面試,面試內容包括綜合素質、相關專業知識兩方面內容,占70分,時間為15分鐘。
(4)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總分為100分。計算辦法:總成績=綜合考核成績+面試成績。
(5)總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六、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對考生成績進行公布,并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
七、錄用和管理辦法
(一)擬聘人員畢業后,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或登記證、教師資格證(崗位未要求的不提供)、學歷認證報告資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到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
(二)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三)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四)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凡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及其它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責任自負。
八、紀律
(一)根據原國家人事部第六號令第二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實行回避制度。
1.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招聘引進緊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處理。
九、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簡章由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蒙自市教育局、蒙自市衛生局、蒙自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0873—3718891。
蒙自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873—3856911。
蒙自市衛生局聯系電話:0873—3724873。
蒙自市水務局聯系電話:0873—3726817。
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