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州委、州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強州戰略的重要部署,根據《關于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一批畢業生實施意見的通知》(大人〔2008〕2號)規定,現將2016年全州事業單位實行考核辦法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考核招聘”)工作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考核,擇優聘用,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州事業單位擬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90人,考核招聘的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6年大理州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三、范圍、條件及對象
(一)范圍:經審核批準考核招聘的全州各級事業單位。
(二)條件:報名參加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的人員。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內(1976年1月18日以后出生)。
(三)對象:
1.報名參加應聘畢業生為大理州戶口或生源,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緊缺急需專業、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985、211院校畢業生、定向到云南的免費師范生,衛生系統招聘醫學類專業畢業生不限戶口或生源地,具體情況詳見招聘崗位表。
2.州級、大理市、祥云縣、賓川縣、彌渡縣、洱源縣、鶴慶縣、巍山縣招聘對象為:原國家重點高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一本(或一本預科)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參加二本、三本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3.云龍縣、永平縣、漾濞縣、南澗縣、劍川縣招聘對象為:原國家重點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一本(或一本預科)、二本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參加三本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4.除州級、大理市、祥云外,其余10個縣考核招聘醫療衛生人才對象由一本放寬至二本。全州考核招聘麻醉、影像、口腔專業放寬至本科及以上(含一本、二本、三本)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全州招聘音樂、體育、美術專業崗位學歷條件統一為二本及以上。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三)2012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四)2016年1月18日前未辦結辭職手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16年1月 18 日至2016年1月29日(雙休日除外)。
報名地點:應聘州級崗位畢業生到州級崗位招聘主管部門報名點報名(詳見崗位表)。應聘縣市崗位的,到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地點報名。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戶口簿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報名方式:畢業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各主管部門和報名點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本級招聘領導組對報名學生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工作由本級人社部門牽頭召集招聘部門統一復審。在進行學歷、專業驗證時,要按照應聘者畢業證原件上的專業名稱進行認真審核;學歷驗證應根據當年云南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制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對學生當年錄取批次進行認真審核。
五、招聘方式
州級單位的招聘工作由主管部門負責,各縣市的招聘工作由各縣市根據有關文件要求進行組織。筆試前,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各自招聘方案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
招聘崗位數與考生報名人數為1:1的崗位,可直接采取面試(面談)、試講、實作、考核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測評,由招聘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成績提出明確的擬聘用意見。
凡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數超過1:1以上的崗位要實行專業筆試、面試兩個程序。筆試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專業基礎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先由主管部門 (或用人單位)組織報名考生進行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各主管部門確定。在筆試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進入面試考核人選。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過程。
根據云組通〔2012〕45號文件要求,在面試(或實作)合格人員中由筆試成績占50%和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加權合成總成績,按考生合成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崗位數等額進入體檢。如考生合成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
在計算成績時,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