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2016年1月29日上午9:00--11:30。
2、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兩個部分。
(1)公共知識部分:教育法律法規、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內容,占總分數的30%。
(2)相應學科專業知識部分:
報考中學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政史和中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的考試內容為河北省普通中學相應學科文化知識;報考小學綜合科目的考試內容為河北省普通中學語文、數學知識。其中初中文化知識占總分數的30%、高中文化知識占總分數的40%。
報考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考試內容為全日制普通師范類特教專業所學內容,占總分數的70%。
報考農村學前教育專業考試內容為河北省全日制普通師范類學前教育專業專科所學內容,占總分數的70%。
報考少年體校考試內容為普通高等學校運動生理學、訓練學、解剖學和田徑知識,占總分數的70%。
3、考試按照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程序組織考試,對違紀舞弊者,按相關規定處理。縣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合理設置考點、考場和考試管理工作,縣紀委、縣人社局全程監督。
考點選擇交通便利、環境幽靜、基礎設施較好、便于封閉的學校設置筆試考點。考場內要設有電子監控設備和電子屏蔽設備,考點配備金屬探測儀
等高考專用設備。
4、筆試均為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5、應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法定有效身份證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應屆畢業生可以沒有普通話證和教師資格證。經復審不符合面試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對于資格復審過程中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考點選擇交通便利、基礎設施較好、便于封閉的學校設置面試考點。面試考場包括“四室”,即面試室、候考室、備考室、休息室,考場內設有
電子監控設備和電子屏蔽設備,考點配備金屬探測儀等高考專用設備。
4、面試內容。面試為課堂教學能力考核。
報考初中語文、數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物理、化學、生物、地理、政史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棗強縣相應學科九年級義務教育教材;
報考小學英語、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棗強縣相應學科六年級義務教育教材;報考小學綜合學科的,面試內容為棗強縣語文、數學六年級義務教育教材;
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面試內容為棗強縣幼兒園相關教材。
報考特殊教育學校的,面試內容為棗強縣特殊教育學校相應教材。
報考少年體校為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田徑》。
5、面試分數和方法。
面試總分為100分,采取說課方式進行,考生按試講序號提前30分鐘到備課室按指定的課程進行備課。準備好后按抽簽順序在工作人員引領下到面試室進行說課,考生進入面試室,報告序號開始說課,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紹個人情況。由評委按照評分細則逐項打分,當場亮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評委成績的平均分即為應試者的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考場外張貼。
6、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7、面試組織。
面試評委小組由5人組成,均從異地聘請具有相關專業的人員擔任。因以上情況需嚴格保密,可在組織實施前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指定專門人員(僅限1人)負責聯系面試考試機構,簽訂保密協議,制定《面試方案》,考前為高度機密,考后備查。
8、確定擬聘人員。根據每學科招聘的指標和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每學科擬招錄的人員。
(六)體檢與考核。
考試結束后,本著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綜合考核及體檢的人員并進行公示。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如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綜合考核和體檢。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并嚴格做好保密工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負擔。
對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檔案根據報名要求條件進行審核,通過檔案審核后將擬聘用人員情況在縣政府網站、縣教體局網站及縣人社局公開欄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教體
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由縣人社局和縣編辦辦理相關手續。
六、監督措施
1、招錄教師的全過程要確保指標公開、學科公開、條件公開、程序公開、筆試、面試成績公開、實施方案公開,名單張榜公布,監場及評委人員臨時選調,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選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2、縣招聘領導小組成員將進行全程監督,對參考人員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場內錄像,以防替考現象的發生;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是工作人員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3、為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考試期間由公安或武警擔任考點的警衛工作,對違反招聘紀律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為接受群眾監督,設立監督電話:8566181 8224263。
4、教師招聘的各項信息將及時在棗強縣教育體育局網站“教師招聘專欄”公布,應聘者應隨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同時須保持通訊暢通。如有變動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在棗強縣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