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時間:2016年3月1日至3月2日。
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上午9:30—11:30。
報名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符合招考條件,當即發放《考試通知》。
招聘地點:云南大學(呈貢校區)資源環境與地球科學學院1425辦公室。
考試方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考試內容:筆試內容為地震學、地質學基礎、彈性力學、地磁學、地震安全性評價、防震減災法等方面的專業知識(80分)。面試主要考察其思想情況、心理狀態、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20分)。
(六)個舊市環境科研監測站招聘時間、地點、方式及程序
招聘時間:2016年3月17日至18日。
報名資格審查: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學歷、專業和畢業時間證明,但在辦理錄用手續時必須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
招聘地點: 紅河學院(理學院A401)。
考試方式:采取專業知識提問的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環境監測和實驗室分析等相關內容(100分)。
五、專業素質考試題本的制作
1.考試試題的制作,從開始到考試結束,必須嚴格保密。
2.每個崗位參與命題的人員不少于2人,按1:2的比例從備選人員中隨機抽取,實行封閉管理,監督人員負責監督直至考試工作結束。
3.每個崗位考試題本準備3套,讓考生代表抽取1套作為本場考試的題本。
4.考試題本一經開封啟用后,不得再作為本次考試的題本重復使用。
六、考官組成及評分
1.考官從考官庫中選調,考官的選調嚴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員透露考官的組成及人員構成情況。
2.考官以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專業類考官不低于80%,綜合類考官不高于20%。
3.主考官、考官從備選考官中抽簽產生考官3-7人。
4.成績計算。總成績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計分時,按每一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總成績。成績保留2位小數。
七、簽訂就業協議
招聘考核小組根據總成績從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
八、成績公示
經考試(考核)后,考生成績統一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九、錄用和管理辦法
1.擬聘人員名單確定后,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的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理。考核(政審)工作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滿,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報紅河州人社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
2.遞補。在錄用審批前,因考生資格復審不符或自動放棄或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的,可在同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3.錄用后按紅政發(2005)40號文件進行管理。
4.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錄用后,不按時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6.檔案轉遞及資料提交。擬錄用考生的檔案必須于2016年7月30日前寄個舊市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地址:五一路119號,郵編:661000,聯系電話:0873—2124227)。辦理錄用的資料,如《就業登記證》或《就業報到證》(原件)、《畢業證》(復印件)、《學位證》(復印件)、《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等崗位要求的材料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交。
十、紀律要求
1.緊缺人才招聘工作,嚴格按《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認真執行。
2.考生要按要求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準確填寫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地震局發出各種通知時,出現聯系不上考生或考生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情況,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為維護考試錄用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若發現工作人員有違反事業單位錄用規定和程序的,可向州、市監督部門舉報。
4.在考生報名過程中,考生提交的證明、自薦書等材料必須與所讀院校名稱、所學專業名稱完全一致,否則所造成的后果自負。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簡章由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個舊市教育局、衛生局、水務局、林業局、環保局、地震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
個舊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科聯系電話:0873—2124227
個舊市教育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873—2122705
個舊市衛生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873—2138919
個舊市水務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873—2123984
個舊市林業局黨政辦聯系電話:0873—2128061
個舊市環保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873—2122096
個舊市地震局聯系電話:0873—2131740
附:《個舊市2016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