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中關于公開招聘碩士研究生新任教師的方案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編辦《關于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5〕13號)精神,漳州一中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8名新任教師。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18-35周歲(即在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月1日出生)。
6、未入編(或不在編)。在職報考者應于報名時提交所在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當地黨委組織部門,政府人事或教育部門)提供的不在編證明。
7、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招聘職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必須在2016年7月20日前取得。留學人員在資格審核前需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8、面向范圍為全國。2016年8月31日前在面向范圍內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視同面向范圍內的報考者。
9、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0、招聘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學歷類別,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
10、下列人員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以上辭退、現役、試用期等有關資格條件,均以報名截止日為截止時間,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二、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者通過漳州一中網站進行預報名(網址如下),報名時間統一為2016年1月6日—1月25日。報考者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
網上報名地址:http://fjzzyz.b230.0735data.cn/
2、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職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自己符合擬報職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報名表上填寫的專業名稱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否則視為信息失真。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經漳州市教育局認定,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3、在網上預報名期間,漳州一中將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名提交后三天內完成審核確認并以電話(或手機短信)或漳州一中校園網公告等形式進行通知。
參加筆試人員應提交報名登記表、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到畢業證書的應屆生可提供就讀院校的學業證明)、報到證(未領到報到證的應屆畢業生需要提供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材料(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張。
進入面試或體檢階段時,漳州一中將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面試或體檢資格,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4、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5、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
3︰1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比例的,經市招聘主管部門批準,相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適當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該職位的招聘。
6、擁有“雙專業”(不含輔修專業)、“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條件、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任一學歷(位)報考。報考者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及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福建省“雙專業”、“雙學位”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須在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www.fjedu.gov.cn/)的查詢平臺可查詢認證。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監督、指導,面試全程監控錄音。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主干知識、教材教法(包含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等。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待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件后確定,筆試地點為漳州一中。
3、筆試成績計算辦法:筆試滿分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三天內在漳州一中校園網和校園公告欄公布。
(二)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達不到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對象,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一并進入面試環節。
2、面試方式:片段教學或課堂試講。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數時,面試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4、面試有關事項由漳州一中另行通知。
四、體檢
1、考試包含筆試和面試的,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以職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再相同,加面試一場,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體檢對象。
2、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錄用或取消錄用。體檢缺席者,取消錄用資格。
3、體檢工作由漳州市教育局負責組織,漳州一中具體負責實施。
五、考核
1、體檢合格的考生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漳州一中負責,報漳州市教育局備案。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選崗
同一職位有多個崗位的,按報考職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依序選崗。如遇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再相同,以學歷高者優先。不選崗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七、錄用
對擬錄用人員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或調動手續,納入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有關待遇。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漳州市教育局及漳州一中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說明
1、未入編指非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2、錄用人員在漳州一中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
3、本方案由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和漳州一中負責解釋。
4、考試成績、資格審核、面試、體檢對象等有關招聘信息將通過漳州一中網站發布。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主管部門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電話等手段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0596-2051625、2022008
監督電話:0596-2050940
附件(請點擊瀏覽):漳州一中2016年公開招聘新任教師職位一覽表.xls
福建省漳州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