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素質測試及基本隊列訓練。具體測試項目考試時公布。
(3)美術
素描。除素描紙外,畫筆、畫板自備,時間為120分鐘。
(4)幼教
項目一: 自彈自唱。指定曲目,邊唱邊用鋼琴(電子琴)原調伴奏,曲目考試時公布,熟悉曲目時間為5分鐘。
項目二:兒童舞。指定舞曲,即興編排,曲長約為3分鐘,舞曲考試時公布,準備時間為15分鐘。
項目三:兒童畫。指定主題,自備蠟筆、勾線筆等繪畫工具,作畫時間30分鐘。
(5)職教專業類
①機械:車工或鉗工(任選)
②電子電工:電工操作
③烹飪:西點制作
3.加試時間及地點
(1)2016年3月5日上午筆試之后,即進行幼兒教師職位的兒童畫技能加試。
(2)其他技能加試時間為2016年3月5日下午。
(3)技能加試地點: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張家港中等專業學校(張家港市沙洲西路109號)。
4.技能加試總分:100分。加試多項技能的,取各加試項目分數的平均分。技能加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其他:技能加試成績(除幼教項目三外)當場公布。
(三)成績計算
凡有加試項目的,按筆試分數60%和技能加試分數40%計算第一輪考試成績。第一輪考試成績設合格分數線60分。
(四)成績查詢
2016年3月7日下午4:00前后,報考者可以從張家港教育信息網上查詢考試成績。因放棄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第一輪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六、第二輪考試(面試)
在第一輪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3倍時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2015年3月26日,張家港市梁豐初級中學(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二)面試形式:微型課。準備時間30分鐘,上課時間10分鐘。根據指定內容,模擬真實課堂上短課(學生由評委扮演,考生可設置提問,但評委不答問)
(三)微型課內容:由評委選定教材內容(中學教師職位為高中教材),同職位為統一內容。
(四)面試總分:100分。設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五)其他:根據兩輪考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以上成績均精確到兩位小數。總成績在2016年3月29日前后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并告知體檢、政審等事項。
七、體檢、政審、公示、錄用及管理
(一)進入體檢、政審人員名單的確定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擬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分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組織加試)。
(二)體檢和政審
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者,統一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公示和錄用、簽約
從考試成績、體檢、政審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張家港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方式,一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公示結束,不再遞補。被錄用的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張家港市教育局、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錄用通知書》。其中,2016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領取《錄用通知書》。被錄用人員憑《通知書》到所在院校(單位)辦理人事關系的派遣(轉移)手續。報考者一旦被錄用,須按《通知書》規定時間及時報到,并在規定時間內與用人單位簽約,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為張家港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按張家港市現行規定的標準執行;考核不合格的,經批準取消錄用資格。凡沒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新錄用職教專業類人員須簽訂三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承諾協議,并在聘用合同書中約定,凡三年內不能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八、紀律和監督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對招聘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2—58137127、0512—58218898。
九、本《簡章》由張家港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58155292、0512—58222470。
張家港市教育局
張家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