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高職校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公布及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高職校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簡章》的相關要求,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高職校公開招考專業課教師統一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確定
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的50%。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學科崗位需求數1:3的比例確定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若該學科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不足1:3,按實際人數確定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
由常州市教育局統一對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考生名單詳見(附件一)。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參加資格復審考生須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到常州市教師發展中心(清涼路50弄11號,同濟立交橋南,同濟中學內)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考生領取“課堂教學能力考核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資格。
因資格復審出現課堂教學能力考核人選缺額時,在報考該學科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聯系電話:0519—86644867,聯系人:吳老師。
三、資格復審需攜帶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簽約大學生)、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等。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攜帶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須空白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資格證書及證明材料等。
(3)屬于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證明取得時間截止到2016年1月13日)。
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本科及以上英語專業畢業的人員或者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有大學英語四級、六級考試證書要求的崗位時,不需提供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四、課堂教學能力考核報名
考生憑常州市教育局提供的“課堂教學能力考核通知書”,到招聘學校報名參加課堂教學能力考核。考生報名時不得變更筆試報考學科崗位。
課堂教學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學校另行通知。
附件:
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屬高職校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資格復審考生名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