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縣2016年中小學教師進城選調公告
根據(jù)城區(qū)中小學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2016年面向我縣農村學校選調高中教師1名,初中教師33名,小學教師36名,幼兒園教師5名。
一、選調崗位
學 校 |
選調人數(shù) | |||||||||
語文 |
數(shù)學 |
英語 |
科學 |
社會 |
音樂 |
美術 |
體育 |
計算機 |
幼兒 | |
三門中學 |
1 |
|||||||||
三門初級中學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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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游中學 |
1 |
1 |
1 |
2 |
1 |
1 |
1 |
|||
城關中學 |
1 |
1 |
1 |
|||||||
實驗初級中學 |
3 |
3 |
3 |
3 |
2 |
1 |
1 |
1 |
||
海游中心小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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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小學 |
4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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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湖小學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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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潤街道小學 |
3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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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葉小學 |
2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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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渚小學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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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游馬婁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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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中心幼兒園 |
5 |
(注:海潤街道小學語文學科3個崗位,其中1人為葛岙小學,2人為海潤小學;懸渚小學2個語文學科崗位、1個數(shù)學學科崗位為下屬小坑小學選調崗位。)
二、選調條件
1、年齡要求:男性40周歲以下(1976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女性38周歲以下(197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2、學歷、專業(yè)等要求:小學、幼兒園崗位要求大專及以上,初、高中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專業(yè)對口(選調學科須與學歷專業(yè)或教師資格證學科或專業(yè)技術職務學科相對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任教年限要求:縣內在編正式教師,教齡滿三年(時間計算至2016年8月)。
4、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第必須全部合格以上。
5、教學業(yè)績要求:參加初中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學、社會學科,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選調的教師,近三年個人教學業(yè)績考核不能有D,但C不得超過2個;參加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等小學科選調的教師,近三年個人教學業(yè)績考核不能有D,但C不得超過4個。(只考核五個學期)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1、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報名辦法:填寫《報名表》,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考核表、教學業(yè)績手冊等原件及復印件。
2、崗位審核:
選調崗位按照報名人數(shù)2倍的比例進行核定,不足的核減或取消,報名后一星期內公布報名結果。
3、選調辦法:
教師進城選調采用綜合考評形式,由筆試、榮譽加分二塊組成。
(1)筆試:
教師選調的筆試內容與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相同,只考學科專業(yè)知識,卷面分為100分。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用卷與中小學新教師公開招聘一樣。
考試時帶準考證、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于4月14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領。。
(2)、榮譽加分:
A、業(yè)務榮譽加分(限加3分):教師個人參加工作以來在市縣名教師、教壇新秀、大比武、優(yōu)質課(課堂教學)評比取得的各級各類獎勵。
個人業(yè)務榮譽材料由本人提供,學校初步核定,交局人事科匯總,最后由縣考核組審定。
B、新教師掛職、骨干教師頂崗經歷加分(限加2分):教育局安排的在城區(qū)公辦學校頂崗的農村骨干教師、掛職鍛煉新教師,按照其頂崗、掛職經歷,頂崗的每學年加0.5分,掛職鍛煉的每學年加0.25分,但個人掛職頂崗經歷加分只能在選調中使用3次(以選調報名為依據(jù))。
(3)、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95%+榮譽加分。
成績小數(shù)點后數(shù)字均保留兩位。
4、擇崗:
按分數(shù)高低確定選調對象,各學科的選調對象將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單向選擇選調崗位,按選調總分成績從高到低依次自主擇崗。
四、其他事項
1、參加選調報名的教師必須符合《三門縣教師分配和調動工作實施意見》中所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要求。
2、參加進城選調的教師,必須征得編制所在學校的同意(簽字蓋章),才可以報名考試。
3、三個街道學校教師不能參加選調報名。
4、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學學科教師,現(xiàn)任教初中的不能報考小學,小學的不能報考初中(小學英語學科教師具備初中教師資格證、本科學歷的,可以報名初中選調);音、體、美、計算機學科教師可以參考學歷及教師資格證級別進行選報。
5、在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確定筆試成績高者為選調對象;筆試成績仍相同,則教齡長的優(yōu)先;教齡相同的,則年齡大的優(yōu)先。
6、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擇崗或放棄擇崗的,今后二年內不得參加進城選調。
7、參加選調的教師應實事求是提供相關材料,如果弄虛作假,三年內不得參加進城選調。
8、近五年因有償家教、體罰學生、違規(guī)違紀等受到黨政紀處分者,不得參加進城選調。
9、本選調辦法由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三門縣教育局
2016年1月27日
附件:2016年三門縣教師進城選調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