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合肥市廬江縣教育事業的發展,經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及特校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應、往屆(本公告中應屆畢業生是指2012年7月份畢業的畢業生,下同)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不含本縣事業單位現在職在編人員)。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二)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以此類推),碩士及以上畢業生年齡放寬至35周歲;
(三)學歷:報考完職中的須有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及特校(報考縣特校須是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的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報考各學科應具有與該學科相對應的任教學科教師資格,其中報考完職中的須具有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小學和特校的須具有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報考心理輔導崗位的還須同時具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6)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四、招聘名額
招聘名額:220名,其中完職中21名、小學198名、縣特校1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表。
五、招聘程序
按照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自主擇校、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和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報名網站為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每人限報一個學科職位。報名時考生要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合肥市廬江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特校教師報名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考生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統一報名時間為2012年4月17日9:00至4月24日16:00,逾期不再辦理。
2、報名確認
(1)考生必須于個人報名24小時后至4月25日16: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2)如資格初審通過,請于4月27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請考生及時開通個人網銀業務,并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在線支付。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3科共135元)。逾期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報名繳費結束后,報考完職中地理、心理輔導學科的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2的,其他學科(含特校)招聘名額與報考人數比例不足1:3的,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招聘崗位職數。招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時間為4月28日9:00至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職位的報考者沒有改報其它學科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1日直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5)報名其它要求:報名工作按照完職中、小學、縣特校三種類型分學科進行,每名畢業生限報考一種類型學校的一個學科,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總分100分(筆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科目為《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和《教學設計》三科:其中
(1)《教育教學理論》內容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2)《學科專業知識》:主要為所報學科《課程標準》、學科專業知識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40%。
(3)《教學設計》:滿分100分,占筆試成績的30%。
筆試時間為5月12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學理論》
10:00~12:00《學科專業知識》
下午:2:30~4:30《教學設計》
《教育教學理論》設定合格分數線,為50分。考生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報考完職中的參加面試;報考小學和特校的不組織面試,經資格復審合格后直接進入體檢程序。面試對象按照筆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完職中地理、心理輔導學科按1:2的比例)確定 (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下同)。
筆試結束后10天內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廬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程序后公布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復審時間和地點。
(三)資格復審
參加筆試被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小學和特校體檢入圍人選需進行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詳見合肥人事考試網、廬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提供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和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網上打印的資格審查表、本人筆試準考證,報考心理輔導崗位的還需提供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在職人員還須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參加報考的介紹信,到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政府六樓東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其資格,并按相應程序規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依次遞補。
2012年應屆畢業生要提供就讀院校畢業證明函(必須注明本人就讀院校、所學專業以及是否取得教師資格及教師資格種類和學科等項內容)及就業推薦表,進入考核程序時須提供報名所需證件原件及個人檔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資格。
凡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即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不能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
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每人80元。
(四)面試
面試采取無生上課方式進行,講課內容從高中教材抽選。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講課前1個小時考生分學科進行備課,講課時間為15分鐘。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五)考試總成績計算。
報考完職中的,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3:7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報考小學和縣特校的,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六)體檢
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各學科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報考完職中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報考小學和特校的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教學設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下同)。
體檢參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教人[2001]3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執行。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自愿放棄缺額的,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招聘學校聯合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應聘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的取消其資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缺額的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自主擇校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完職中和小學按照規定程序組織考生開展自主擇校,報考縣特校的直接進入聘用程序。自主擇校前在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網站公布各學校崗位。
1、入圍考生根據公布的招聘學校,分學科由考生一次性填報一個職位志愿,在填報志愿考生中,按志愿和考試總成績一次性確定聘用學校;
2、未能入選填報志愿學校的入圍考生分學科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剩下的學校中分學科自主選擇學校。
填報職位、自主擇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進行,本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為填報志愿和擇校。對不按時參加填報志愿和不愿擇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并從所招聘學科報考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遞補考生均實行從高分到低分自主擇校。
自主擇校是指根據考前公布的招聘學校,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入圍考生分學科自主選擇學校。自主擇校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
(十)聘用
自主擇校結束后即組織擬聘人員辦理聘用、入編手續。被確定聘用的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介紹到任教學校報到,如一周內不報到或報到后不按時上崗,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與所在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首聘期限3年,試用期1年,試用期內如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負責合同認定,聘用人員憑認定的聘用合同辦理有關手續。
六、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監察局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循私舞弊、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確保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65-7312016(縣人社局)
0565-7323819、7338900(縣教育局)
監督電話:0565-7329642(縣監察局)。
附:1、廬江縣2012年完職中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附表一)
2、廬江縣2012年小學及特校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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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 江 縣 教 育 局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