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招聘考試總分(100%)=筆試(按占比50%計)+面試(按占比50%計)。
2.國家免費師范生只進行筆試,總分為100分。
3.職業學校專業學科教師考試分技能測試和面試兩部分。技能測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招聘考試總分(100%)=技能測試(按占比60%計)+面試(按占比40%計)。
4.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為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
5.報考者(除幼兒園)請于3月16日上午9:30~11:00帶好本人身份證到昆山教育局2號樓底樓領取準考證。幼兒園符合報名條件者請于3月23日上午9:30~11:00帶好本人身份證到昆山教育局2號樓底樓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須知
1.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的各學科筆試總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個部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20分,內容包括教育學和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80分,內容為所報學科必須掌握的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中學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學科的試題不分高中、職中和初中;中小學音樂、體育和計算機學科的試題不分高中、職中、初中和小學。
3.筆試時間: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初定3月19日)。
4.筆試成績屆時將在昆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5.筆試成績劃定。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段、各學科需求數的1:2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進入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數,則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者取得面試資格。
6.各學科考試成績只在應聘本學段、本學科的教師職位時有效。
六、面試須知
1.面試時按中學、小學和職業學校專業教師三個學段分學科進行(中學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學科的試題不分高中、職中和初中;中小學音樂、體育和計算機學科不分高中、職中、初中和小學)。
2.中學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學科以昆山市現行使用的初中教材為面試內容。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美術和中小學音樂、體育、計算機以昆山市現行使用的小學教材為面試內容。職業學校的專業學科以昆山市現行使用的職中教材為面試內容。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采用微型課的方式進行。備課45分鐘,然后講一節與應聘專業、層次相一致的15分鐘的微型課(音樂學科面試時還須用鋼(電子)琴彈唱一首現場公布的曲目)。
4.面試總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七、職業學校專業教師技能測試須知
1.技能測試時間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初定4月7日)。
2.技能測試按學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進行。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八、幼兒園技能測試須知
1.技能測試時間以《準考證》規定時間為準(初定3月26日)。
2.技能測試項目共三項,包括:①鋼琴彈唱;②舞蹈; ③上微型課。(鋼琴彈唱和舞蹈均現場公布彈唱曲目和舞蹈音樂,兩項內容共準備8分鐘,測試時彈唱時間不超過3分鐘、舞蹈時間不超過2分鐘;微型課備課30分鐘,上微型課10分鐘)。
3.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第3位四舍五入(其中,鋼琴彈唱占30%、現場編舞占30%、微型課占40%)。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單項成績均需在合格分數線60分以上)。
九、取得簽約資格須知
1.中小學教師招聘根據參加考試者筆試和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取得簽約資格者名單。如最后一個錄用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錄用筆試成績高分者;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錄用學科專業知識分數高者。如果學科專業知識分數也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為筆試,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屆時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名順序,依此確定簽約資格和選崗順序。
2.職業學校專業教師招聘根據參加考試者技能測試和面試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取得簽約資格者名單。如最后一個錄用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錄用技能測試成績高分者。如果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為技能測試),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3.幼兒園教師招聘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數的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網上公示取得簽約資格者名單。如最后一個錄用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則錄用微型課分數高者;如微型課分數也相同,則錄用彈唱分數高者;如彈唱分數也相同,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形式為彈唱),然后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十、體檢須知
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十一、資格復查、錄取和聘用
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因考生體檢、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不予遞補。
從考試成績、體檢、資格復查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在昆山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并提供聯系電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同時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一經查實的,取消錄用資格。
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報到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轉到昆山教育局。經審檔合格,擬錄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聘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約定為12個月(其他人員為6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
十二、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57514790、57371237。
咨詢電話:57553159、57532164、57552164、57516860。
本《簡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1.2016年昆山籍國家免費師范生和省免費男幼師崗位表
2.2016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要求表
3.2016年昆山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師資需求表
4.現場報名確認平面示意圖
昆山市教育局
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