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錄用后在指定的學校范圍內通過學校與新教師雙向選擇進行聘用。
3.聘用對象在雙向選擇時未被學校聘用又不服從分配的、聘用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未按時提供人事檔案的以及事后被認定為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三、注意事項
1.招聘的人員在遂昌縣教育系統服務期為五年。
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考發〔2007〕32號)執行。
3.遂昌籍指遂昌縣生源、遂昌縣戶籍、出生地在遂昌,如以戶籍報名的以2016年3月9日戶口所在地為準,F服務于遂昌縣大學生志愿者視同遂昌籍。
4.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統一在中國遂昌門戶網站 (www.suichang.gov.cn)、 遂昌教育網(www.zjscedu.org )發布,請考生注意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遂昌縣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8132599
舉報電話:遂昌縣紀委派駐第六紀檢組:0578-8529653
3. 課程代碼對照表
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遂昌縣教育局
2016年2月26日
課程代碼對照表 | |
代碼 |
科目 |
101 |
語文(高中、初中) |
102 |
數學(高中、初中) |
103 |
英語(高中、初中) |
104 |
政治(高中、初中) |
105 |
歷史(高中、初中) |
106 |
地理(高中、初中) |
107 |
物理(高中、初中) |
108 |
化學(高中、初中) |
109 |
生物(高中、初中) |
110 |
信息技術(高中、初中) |
111 |
科學(初中) |
112 |
社會(初中) |
201 |
語文(小學) |
202 |
數學(小學) |
203 |
英語(小學) |
301 |
學前教育(幼兒園) |
100 |
教育基礎知識(高中、初中) |
200 |
教育基礎知識(小學) |
300 |
教育基礎知識(幼兒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