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緊缺專業聘用制教師簡章
根據青島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試行多元化辦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號)、《<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2015〕4號)、《關于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聘用制教師的通知》(青人社辦字〔2016〕21號)以及國家、省、青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和要求,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專業聘用制教師20人(詳見《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緊缺專業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
(六)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崗位具體條件詳見《計劃表》;
(八)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所在地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自本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17:00止,逾期報名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采用電子郵件方式報名,應聘人員對照招聘崗位規定條件如實填寫《2016年青島高新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緊缺專業聘用制教師報名登記表》(應屆畢業生填寫附件2,往屆畢業生填寫附件3),將《報名登記表》(須上傳1寸彩色免冠照片)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qdgxqhrc@163.com。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報名信息不實,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
2.資格初審
報名期間,將安排專人在線值班,及時查看報名情況,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3.資格復審
現場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安排在面試前一天,具體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如下:
(1)《報名登記表》1式2份(正反面打印),粘貼1寸彩色免冠照片(與報名時一致),須經本人親筆簽名;應屆畢業生《報名登記表》須經院系及校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蓋章;
(2)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照片須與報名時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
(3)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②教師資格證;
③學歷證、學位證(2016屆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師范類畢業生提供師范教育類專業證明;
④無業人員提供失業證或檔案代管部門出具的無業證明;在職人員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⑤2016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山東省內院校未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提供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未簽約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需出具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
⑦公辦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供所在地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提供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參加應聘的證明。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無故不參加、提供材料不全或無法辨認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報名資格。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二)面試
1.面試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部分崗位(音樂、體育教師崗)增加技能測試。主要考核教師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包括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素養、教學思想和專業知識等方面。面試以百分制計分,取各位考官賦分的平均分作為考生最終面試成績(有技能測試的崗位按說課60%、技能測試40%計面試成績)。說課前備課時間30分鐘,面試說課時間10分鐘。面試地點時間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2.筆試資格人員確定。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筆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進入筆試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