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二批次教師招聘啟事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45號)的精神及要求,結合松江區教育系統事業發展的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歡迎有志于教育事業的優秀應屆畢業生和在職骨干教師加盟松江教育,我們將為你們提供施展才華的舞臺和機會。現將松江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2016年第二批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應屆高校畢業生應聘條件
1、高中教師
(1)省(直轄市)級及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研究生或211高校全日制碩士及以上研究生
(2)部分國家“985”院校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初中教師
(1)省(直轄市)級及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
(2)部分國家“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
(3)松江大學城的上海對外貿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部分專業的畢業生。
3、小學教師
(1)省(直轄市)級及以上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
(2)部分國家“211”工程院校的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
(3)松江大學城的上海對外貿易大學、華東政法大學部分專業的畢業生。
(4)上海松江戶籍就讀全日制第二批部分師范院校師范類畢業生可納入11個鎮學校小學教師應聘范圍。
4、幼兒園教師
(1)公辦高校的學前教育專業的本科及其以上畢業生。
(2)音、體、美等專業師范類高校優秀畢業生。
5、其他類學校參照中小學教師招聘條件進行。
6、上述各類學校應聘者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應聘語文和學前教育學科者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學科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
(2)非英語教師崗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英語四及以上水平(其中應聘學前教育、音樂、美術、體育學科教師崗位者原則上應達到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水平)。
(3)應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二)在編在職教師應聘條件
1、上海市戶籍在編在崗教師的招聘條件
(1)中小學教師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
(2)幼兒園教師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為大專及以上,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和幼兒園教師崗位培訓合格證;
2、非上海市戶籍在編在崗教師的招聘條件
主要招聘中小學教師。
(1)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第一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
(2)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近三年內獲得過省市級及以上教學方面榮譽稱號。辦理根據滬府發〔2010〕28號《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及松江區招聘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面向海內外招聘學科領軍人才及專業技術骨干
1、教育領軍人才基本條件
獲特級校長、特級教師、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全國模范教師、全國優秀教師、上海市教書育人楷模等榮譽稱號,年齡不超過50周歲,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教育專業技術骨干的基本條件
具有兩年以上中高考命題經歷,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具有一年以上博士后研究經歷人員;全日制博士且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不超過50周歲。
(四)各類招聘的人才在服務期期滿享受如下待遇
(1)教育領軍人才享受區政府一次性人民幣40萬元住房補貼,為其配偶就業和子女入學提供便利條件。
(2)教育專業技術骨干享受區政府一次性人民幣20萬元住房補貼,為其配偶就業和子女入學提供便利條件。
(3)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全日制博士新教師享受區政府一次性人民幣10萬元住房補貼;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新教師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補貼人民幣1200元;全日制本科畢業新教師工作首年每月享受住房補貼人民幣1000元。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見附表
三、招聘程序
1、應聘者首先向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投遞應聘材料,由招聘單位進行材料審核、課堂教育教學能力等測試。
2、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組對學校上報的應聘者材料進行復審,確定參加進入應聘程序名單。
3、經應聘者與招聘單位雙向選擇后,由招聘單位按擬招聘計劃1:1比例向松江區教育局人事科報送參加綜合測試人員名單,經教育局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通知相關人員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筆試、面試、教育人才準入測試、心理測試),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錄用人員。
4、通過綜合素質測試的人員經網上公示無異議后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凡不能按時畢業和取得學位者以及其他要求條件、不能按要求準時報到者,就業協議終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