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教育系統2016年公開招聘高中部分 緊缺學科教師公告
為滿足楚雄市高中教育事業發展和教師隊伍建設的需求,經批準,楚雄市教育系統到國家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和云師大,面向全國高等師范類院校應屆畢業生,擇優招聘高中緊缺學科教師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原則,以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為目標;
2.堅持所學專業與所需崗位對應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二、推介會及招聘時間、地點
推介會及招聘時間:2016年3月 — 日。
推介會及招聘地點: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和云師大
聯系電話:0878—3016874。
三、招聘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高中教師17人。
(一)云南省楚雄東興中學:招聘8人(高中語文1人、高中數學2人、高中思想政治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化學2人)。
(二)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學:招聘9人(高中語文1人、高中數學1人、高中英語2人、高中音樂1人、高中歷史1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化學1人)。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熱愛教育事業,所學專業符合本次招聘崗位要求,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4.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體條件
1.本科學歷限招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且應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不限生源或戶籍。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
2. 具有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人員需提供學校證明);
3. 應聘者畢業后必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到校報到前需將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提交楚雄市教育局人事科進行備案,如不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受刑事處罰并在服刑期間的;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5. 在招聘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
6.因其它問題不宜進入招聘單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1. 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楚雄州人才網;
2. 楚雄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3. 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和云師大
(二)報名
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和云師大學校內招聘點現場報名。
(三)資格審查
應聘者按以下要求提供自薦資料,考評組根據應聘者的自薦資料審核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和具備應聘資格:
1.應聘者必須持學校出具并蓋有公章的2016屆畢業生證明(包括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在系及專業等)。
2.個人推薦表、本人身份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
(四)現場測試
現場測試由專家組具體實施,在紀檢監察機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監督下對參加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進行測評,確定綜合成績。測評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由專家考評組現場打分。
(五)體檢及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應聘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人選確定需經紀檢監察機構、楚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楚雄市教育局和招聘學校簽字認可,體檢按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按同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經體檢合格且公示無不良反映的應聘者確定為擬招聘人員,報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他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按《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楚人社發〔2013〕16號)執行。
七、本公告涉及的相關事項由楚雄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楚雄市2016年高中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