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和筆試兩種方式進行。
1. 專業技能測試
(1)聲樂、民樂、舞蹈教師
考試時間:4月18日上午8:00
考試地點:安遠縣采茶戲大劇院
考試內容:
①聲樂教師(總分100分)
A.形象(30分):五官較好,身材比例勻稱。
B.演唱歌曲(40分):演唱一首完整的歌曲,曲目自選,清唱。
C.視唱、練耳(10分):隨機抽取題目進行視唱、聽音。
D.朗誦(10分):朗誦詩歌或散文1篇,內容自選。
E.命題小品(10分):由評委現場命題,考生即興表演。
②民樂教師(總分100分)
A.形象(10分):五官端正。
B.演奏作品(40分):演奏一首完整的歌曲,曲目自選。
C.視唱、練耳(30分):由評委現場命題,考生進行視唱和聽音。
D.視奏(20分):隨機抽曲目進行視奏。
③舞蹈教師(總分100分)
A.形象(30分):五官較好,身材比例勻稱。
B.舞蹈表演(40分):表演一段完整的舞蹈(可在中國古典舞、采茶舞、民族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當代舞中任選),限時4分鐘以內,自備聲樂、民樂。
C.基本功測試(20分):腰腿的軟開度(開度、橫叉、豎叉、雙腿站立下腰、站立或臥地搬前、旁、后腿);技巧(跳各種舞姿的跳躍,轉各種舞姿的單腿轉、平轉、翻身、串翻身、蹦子、前橋、后橋、蠻子、立體、毽子小翻、拉拉提等);現場模仿。
D.命題小品(10分):由評委現場命題,考生即興表演。
(2)導游教師
主要測試考生的導游講解職業素質與能力,包括旅游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語言表達、儀表儀態。同等條件下,有特殊才藝的考生優先聘用。
測試時間:4月20日。
測試地點:見《準考證》。
測試內容:
①3分鐘以內的自我介紹;(普通話,20分);
②5分鐘以內的景點講解(講解內容為安遠縣三百山景區內景點,普通話,40分);
③5分鐘以內的才藝展示(形式不限,30分);
④舉止儀表(10分)。
(3)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計算辦法: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隨機抽取具備相應專業水平的專家7人組成評委組;評委組根據應聘者測試情況進行綜合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分數的平均分即是應聘者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下同)。
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專業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如遇自動放棄筆試資格者,從高分到低分等額替補。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和筆試入圍人員名單在安遠人才熱線網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 筆試
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總分為100分。
(1)聲樂、民樂、舞蹈教師:主要測試基本樂理知識。
(2)導游教師:筆試主要內容為:《導游基礎知識》和《旅游法規與導游業務》。其中《導游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江西導游》、《導游基礎知識》、江西省旅游精品線路相關知識;《旅游法規與導游業務》及時事政治,考試內容為《旅游法規》、《導游業務》與時事政治。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待定。
3.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70%+筆試成績×30%。
以上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考試總成績及擬聘用人員名單一并在安遠人才熱線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僅參加了專業技能測試而放棄筆試的考生,不計算考試總成績。
考生在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和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入場,否則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核
1、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如最后一名的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又相同時,則學歷高者優先,若學歷又相同則以年少者優先。
2、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參照《2014年事業單位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地點:安遠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門診大樓五樓)。體檢費用自理。
3、考核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主要對擬聘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核可采取函調或實地考核方式進行,考核結果報縣人社部門備案。
4、對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棄體檢、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安遠人才熱線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社局報請縣人事調配小組會議決定后,由有關招聘單位填寫《贛州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登記表》、《安遠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變動核編申報表》分別報縣人社局、縣編委辦審核蓋章后,辦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關手續。屬于待業人員辦理手續時須攜帶本人的學籍檔案和《就業報到證》,屬于縣外的編內人員則辦理調動手續。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予以遞補。
六、待遇
工齡計算、工資、津補貼待遇和社會保險費繳交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5年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人事聘用關系。達到最低服務年限5周年(從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后,如自愿申請調離本縣的,經縣人事調配小組同意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考取公務員或研究生的不受最低服務期的限制。
七、組織領導
成立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人社局局長為副組長,縣人社局分管領導及相關用人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安遠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由縣人社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
八、咨詢、監督、舉報電話:0797-3724030,3732041,3732361。
九、本招聘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安遠縣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民樂、舞蹈和導游教師報名登記表
安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8日
附件:安遠縣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民樂、舞蹈和導游教師報名登記表
安遠縣2016年公開招聘聲樂、民樂、舞蹈和導游教師實施方案.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