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潼南區教育委員會
2016年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研究生、應屆免費師范生簡章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壯大人才隊伍,改善人才結構,推動潼南經濟社會跨越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市委組織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我區教育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研究生、2016年應屆免費師范生。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考核招聘單位及人數
潼南中學、潼南一中等城區學校公開考核招聘研究生、2016年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免費師范生35名。具體詳見《2016年潼南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研究生、應屆免費師范生崗位一覽表》(附件2)。
三、引進范圍和對象
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附件2);
5.招聘人員須在潼南區服務10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否則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解除事業單位人事關系、將不誠信情況記入本人檔案、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6.報考人員需在2016年7月20日前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各考核點開始報名前一天。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屆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潼南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考核招聘辦法及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研究生、免費師范生,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
每位考生限報一個招聘單位和崗位(可在報名表中選擇是否調配)。
1.報名時間:各考核點考核時間前(考生也可到現場填寫報名表)。
2.報名地點及方式:本次考核招聘報名采取投遞電子郵箱方式進行。請考生下載報名表(詳見附件1),如實填寫后將電子檔投遞至電子郵箱1105200534@qq.com,聯系人:彭建華,聯系電話:023-44576039。
(二)資格初審
考生于各考核點考核當天上午9:00前(具體見各考核點及考核時間),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以上材料復印件1份、《潼南區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1份,到各考核點現場參加資格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考核。
2016年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相應學籍證明或《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016年7月20日前,未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學籍檔案和教師資格證書的,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不予聘用。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由潼南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現場對考生進行考核,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分值100分。根據各考核點報考同崗位考生的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由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如同崗位最后一名進入體檢人員考核總成績相同,則按學歷、學位的高低依次確定;如學歷、學位均相同,則加試考核,按考生加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