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文件及招聘工作有關要求,經市招錄(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教育局核準,本溪市高級中學現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25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持有對應崗位教師資格證(博士生報考不受教師資格證限制),自愿履行人民教師的義務。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并能夠按期到本溪市教育局人事處報到。
6、學歷層次為研究生畢業(本科階段為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或985、211工程院校本科畢業。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均不在招聘范圍內。
8、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招聘計劃
詳見《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三、招聘步驟
1、報名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3月19日。
報名地點:本溪市高級中學東明校區(本溪市平山區東明路91號)。
聯系人: 高老師
聯系電話: 024-43286009 13019688397
報名辦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必須持學生證、學業成績表(教務處出具)、身份證報名,同時提交復印件。研究生畢業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打印)、二寸近照兩張、同時填寫報名表,接受資格審查。報名者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審核通過,報名人員取得由用人單位發放的準考證。考生需按照準考證及公告要求,完成后續招聘工作。
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考生根據《招聘簡章》認真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報考人員需對所報職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核實,確認本人符合該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面試及聘用資格。
考生在招聘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號碼暢通,因所留通訊號碼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 筆試(任教學科基礎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招聘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學科教學理論
測試時間:2016年3月22日8:30分
測試地點:本溪市高級中學東明校區
學科基礎能力考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招聘計劃,在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和按規定比例成績并列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成績不帶入下一個環節。
3、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測試內容:答辯(含師德修養、教育理論及學科專業基礎知識)和試講(指定學科教材課題)。
測試時間:2016年3月23日8:30分
測試地點:本溪市高級中學東明校區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合格分數線60分。根據招聘計劃,在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成績并列的,取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成績高的參加體檢。
參加學科基礎能力測試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遲到者,按棄權處理。
4、體檢、考核及簽約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擬聘人員如體檢不合格,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市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重點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核報考資格。簽約實行雙向選擇制,按總成績排序進行簽約,如雙方無意簽約,核準后及時通知下一名考生簽約。雙方達成一致后,完成簽約,并報教育局備案。
用人單位要將就業協議書需要特殊說明的地方告知簽約學生;回答簽約學生提出的有關問題;審閱簽約學生上交的就業協議書,審核學校印章是否準確,就業協議注明事項是否清楚。若畢業生未能按期畢業、未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等額遞補。
5、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本溪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開招聘的新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監督
為確保赴高校招聘教師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處和市教育局人事處對這項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對在新教師招聘工作中營私舞弊者,將嚴肅查處,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違紀考生將向所在單位(院校)通報。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市教育局監察處:42805921
市人社局錄用流動處:42808614
附件: 《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面向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