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一、招聘方式和原則
(一)本次招聘為統一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由高碑店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市有關部門配合。
(二)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堅持德才兼備及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名額及條件
(一)具體崗位及名額:
1、招聘普通高中教師40名,其中語文5名、數學6名、英語3名、物理4名、化學4名、生物3名、歷史3名、地理2名、政治2名、體育2名、音樂2名、舞蹈1名、美術2名、信息技術1名。
2、招聘職教中心教師10名,其中數學1名、英語1名、音樂1名、數控技術應用2名、汽車運用維修2名、建筑工程施工2名、會計1名。
3、招聘鄉鎮初中教師20名,其中語文4名、數學4名、英語3名、物理1名、地理1名、歷史1名、生物2名、政治2名、音樂1名、心理健康1名。
4、招聘鄉鎮小學教師50名,其中語文10名、數學10名、英語8名、音樂8名、體育8名、美術6名。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無傳染病,無抑郁史及精神心理問題。
(5)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調查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應聘。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的以及事業單位新招聘且組織、人事部門已完成審批的人員參與應聘須經單位、主管部門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出具相應的信件。
2、學歷要求:
應聘普通高中教師,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
應聘職教中心教師,文化課教師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專業課教師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如專業不相同或相近,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并取得所應聘學科教師資格)。
應聘鄉鎮初中教師,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學歷且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如專業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備所應聘學科教師資格。
應聘鄉鎮小學教師,須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且相同或相近專業畢業生;如專業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備所應聘學科教師資格。
3、年齡要求:本科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告發布
2016年3月15日至4月6日期間,在高碑店教育網及招聘信息網站、部分師范院校和職業技術院校就業信息網站發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