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擬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均進入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筆試最低成績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其中,急需緊缺人才和特殊崗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后可適當放寬面試比例。
2.面試主要采取說課、本學科專業技能實作考核等方式進行。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幼兒教育教師崗位的面試方式為說課和專業技能實作考核(其中說課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40%,專業技能實作考核成績占面試成績的60%)。財務會計、信息技術崗位的面試為專業技能實作考核。其余崗位的面試主要為說課。
3.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組應寫出書面材料報區教委及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4.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重慶市巴南區教育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面試(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
其余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七、體檢、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也相同,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則以專業技能實作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專業技能實作成績都相同,則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其余學科則以學科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學科專業知識兩項成績都相同,則組織加試,按加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體檢中,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認真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19號)的有關規定。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人員名單在“重慶市巴南教育網”上公布。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因體檢不合格或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所出現的缺額,在應聘本崗位參考人員中按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及以后環節的缺額不再遞補。
考生于2016年7月15日前提供《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交巴南區教委政工科進行資格復審。
(三)公示
考試考核等有關事宜,可登陸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保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巴南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審批聘用手續,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后,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須在巴南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解除人事關系。
2016年應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措施,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素質的重要手段,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參與考試、政審及聘用工作的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巴南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